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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9241474 | 建设单位法人:谭喆 |
| 顾宁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市官山四路二号大院 |
| ****110千伏谢鸡输变电工程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161-输变电工程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20-D4420-电力供应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 |
| 经度:110.94593,110.94477 纬度: 22.10392,21.85566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9-01 |
| 茂环审〔2022〕3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9086.72 |
| 102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9241474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省****研究中心(******中心) |
| ****0000MB1P513986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914********921814Y | 竣工时间:2025-12-20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3-10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07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95598.****.cn/#/gd/businessPage/infomation/13082b8ba4134aaea69437eefb79d3ad?name=%E5%85%B3%E4%BA%8E%E8%8C%82%E5%90%8D%E9%AB%98%E5%B7%9E110%E5%8D%83%E4%BC%8F%E8%B0%A2%E9%B8%A1%E8%BE%93%E5%8F%98%E7%94%B5%E5%B7%A5%E7%A8%8B%E7%AB%A3%E5%B7%A5%E7%8E%AF%E5%A2%83%E4%BF%9D%E6%8A%A4%E9%AA%8C%E6%94%B6%E6%8A%A5%E5%91%8A%E7%9A%84%E5%85%AC%E7%A4%BA areaCode=0309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电站工程 拟建110kV****电站一座,本期主变建设规模2×20MVA,变电站采用常规户外布置;**10kV出线10回;新增10kV无功补偿2×(2400+2400)kvar并联电容器组。 (2)输电线路工程 本项目拟建110kV架空线路3回,总长43.2km,主要包括: ①拟建110kV谢鸡站至110kV长曹线解口点单回线路长度约13.7km。环评文件简称该段线路为A线。 ②拟建110kV长曹线解口点至220kV利铁站单回线路长度约14km,其中**110kV单回线路5.8km,利用现有110kV利长线双回塔加挂一回线路长度8.2km。环评文件简称该段线路为B线。 ③拟建110kV谢鸡站至110kV**站单回线路工程长度约为15.5km。环评文件简称该段线路为C线。 (3)对侧间隔扩建工程 对侧220kV利铁站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对侧110kV**站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 | 实际建设情况:(1****电站工程 **110kV****电站一座,本期主变建设规模2×20MVA,变电站采用常规户外布置;**10kV出线10回;新增10kV无功补偿2×(2400+2400)kvar并联电容器组。 (2)输电线路工程 本项目实际建设110kV架空线路3回,总长41.175km,主要包括: ①拟建110kV谢鸡站至110kV长曹线(现名:长潘一线)解口点单回线路长度为12.55km。该段线路建成后名为110kV谢长线(谢鸡站至长坡站),本报告简称为A线。 ②拟建110kV长曹线(现名:长潘一线)解口点至220kV利铁站单回线路长度为14.526km,其中**110kV单回线路为6.514km,利用现有110kV利长线双回塔加挂一回线路长度为8.012km。该段线路建成后名为110kV利曹线(利铁站至曹江站),本报告简称为B线。 ③拟建110kV谢鸡站至110kV**站单回线路工程长度为14.099km,其中**110kV单回线路长度为14.015km,利用现有110kV金泗甲线#53~#54塔备用回路加挂一回线路长度为0.084km。该段线路建成后名为110kV谢泗线(谢鸡站至**站),本报告简称为C线。 (3)对侧间隔扩建工程 对侧220kV利铁站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对侧110kV**站扩建1个110kV出线间隔。 |
| 1.实际建成输电线路总长度较环评阶段减少2.025km。 2.环评期间线路路径与竣工验收路径相比,仅110kV谢泗线(C线)有0.87km的线路横向位移超出500m,占本工程线路总长度41.175km的2%,小于线路总长的30%;其他线路段横向位移最大不超过450m。 根据环办辐射〔2016〕84号文中对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界定的要求可以看出,本工程未发生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电力供应 | 实际建设情况:电力供应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本项目每台主变压器下方均设置集油沟,站区建设一座有效容积为25.5m3、配有油水分离装置的主变事故油池,集油沟和事故油池须落实防渗漏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变电站已按终期规模设置有足够容积的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36m3),事故油池配有油水分离装置。每台变压器下设置储油坑并铺设卵石层,并通过事故排油槽与总事故油池相连,同时落实防渗漏措施。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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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生活垃圾经分类、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废变压器油、含油废水和含油抹布(HW08),废蓄电池(HW31)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不在站内贮存。 | 已落实。 (1)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2)废变压器油、废铅酸蓄电池等由建设单位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
| 1 | (1)业主应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减少临时占地范围,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异地回填、弃渣场处置等方式妥善处置。 (2)变电站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施工痕迹,****电站内部空地、变电站围墙外空地、护坡、进站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种植观赏性较强的花木和草皮。 (3)线路施工完毕,对施工临时占地损坏的植被进行恢复,并在可绿化地表进行绿化或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植被恢复。 | 已落实。 (1)施工过程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有效地减少了临时占地范围。 (2)施工期间对站址和塔基开挖形成的裸露区域均布设了彩条布覆盖。 (3)施工期间充分利用站区永久占地区域进行施工活动,目前已完成站区和边坡的植被绿化。 (4)站址施工期间,在临时堆土区堆土四周布设排水沟及编织袋拦挡,填方区做好边坡防护,在边坡区坡底布设编织袋拦挡。 (5)站址和架空线路施工前期对开挖扰动区域进行表土剥离,施工后期对植被恢复区域进行表土回覆措施。 (6)站址和架空线路施工完毕后,恢复原有土地类型,采用本土植草、乔灌木恢复植被。 (7)施工期****政府指定的合法消纳场处理。 |
| 1 | (1)本项目每台主变压器下方均设置集油沟,站区建设一座有效容积为25.5m3、配有油水分离装置的主变事故油池,集油沟和事故油池须落实防渗漏处理。 (2)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 | 已落实。 (1)变电站已按终期规模设置有足够容积的事故油池(有效容积为36m3),事故油池配有油水分离装置。 (2)每台变压器下设置储油坑并铺设卵石层,并通过事故排油槽与总事故油池相连,同时落实防渗漏措施。 (3)建设单位已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站址内配备有应急物资。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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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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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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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业主应以合同形式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按照设计要求,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减少临时占地范围,施工时基础开挖多余的土石方不允许就地倾倒,应采取回填、异地回填、弃渣场处置等方式妥善处置。 (2)变电站施工完成后,及时清理施工痕迹,****电站内部空地、变电站围墙外空地、护坡、进站道路两侧进行绿化,种植观赏性较强的花木和草皮。 (3)线路施工完毕,对施工临时占地损坏的植被进行恢复,并在可绿化地表进行绿化或由相关部门统一安排植被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已落实。 (1)施工过程严格控制开挖范围及开挖量,有效地减少了临时占地范围。 (2)施工期间对站址和塔基开挖形成的裸露区域均布设了彩条布覆盖。 (3)施工期间充分利用站区永久占地区域进行施工活动,目前已完成站区和边坡的植被绿化。 (4)站址施工期间,在临时堆土区堆土四周布设排水沟及编织袋拦挡,填方区做好边坡防护,在边坡区坡底布设编织袋拦挡。 (5)站址和架空线路施工前期对开挖扰动区域进行表土剥离,施工后期对植被恢复区域进行表土回覆措施。 (6)站址和架空线路施工完毕后,恢复原有土地类型,采用本土植草、乔灌木恢复植被。 (7)施工期****政府指定的合法消纳场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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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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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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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