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二)

审批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洱源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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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8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二)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4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872-****732 邮编:671000

项目名称

****溪灯坪金矿60万吨/年采选工程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省****县炼铁乡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环境影响报告书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省**州**县炼铁乡,建设内容包括露天采场、破碎系统、堆浸场、排土场和办公生活区等,以及配套的运输道路、供水、供电等。

露天采场共设塘子边矿段、溪灯坪矿段2个采区,开采矿种为金、银(伴生),开采规模为60万t/a,总服务年限7.4年(不含基建期),先采塘子边矿段,塘子边矿段结束后转入溪灯坪矿段,采用自上而下分台阶的开采方式,机械开采——公路开拓——汽车运输,无爆破,配套内、外两个排土场处置基建、运营中废土石,内排土场为塘子边矿段采空区。选矿规模为60万t/a,采用堆浸——吸附工艺,堆浸为叠堆生产,不拆堆,堆浸场服务年限7.4a,选矿剂为金蝉选矿剂,不使用氰化钠等有毒氰化物,吸附采用活性炭吸附工艺(****中心),设计综合回收率Au为87.12%,Ag为59.4%,产品为载金炭,产量为337.55t/a,Au品位为2500g/t,Ag为4700g/t,不设解析电解装置及精炼提纯设施,载金炭外委加工出售。

****中心坐标为东经99°48′43.537″,北纬25°59′27.998″,占地面积12.8893hm2;****中心坐标为东经99°48′7.463″,北纬26°0′23.230″,占地面积13.5659hm2;****中心坐标为东经99°47′26.560″,北纬26°0′4.923″,占地面积1.1097hm2;****中心坐标为东经99°47′37.722″,北纬25°59′56.638″,占地面积20.1459hm2;****中心坐标为东经99°48′56.225″″,北纬26°0′10.330″,占地面积16.5140hm2;项目新增用地面积68.3751hm2。项目总投资31893.42万元,环保投资为921.03万元,占总投资的2.89%。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废气:项目运营期产生的露天采场作业粉尘、排土场扬尘、道路运输扬尘、破碎站粉尘、堆浸场扬尘、采矿设备燃油废气、食堂油烟等对周围大气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雨天淋滤水、矿坑积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本项目溪灯坪采场淋滤水、破碎站淋滤水、堆浸场淋滤水、实验室废水和生活污水回用不外排;塘子边采场和排土场雨天淋滤水外排对周边地表水体的影响。
地下水:堆浸场、喷淋系统设施防渗层破裂导致浸出液、洗涤净化液泄漏对地下水的影响。
噪声:项目露天采场采掘设备、选厂设备和矿石运输车辆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和保护目标的影响。
固废:项目废土石、堆浸渣、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喷淋系统水池沉淀污泥、淋滤水收集沉淀池底泥、选矿剂废包装、废矿物油等固废暂存及处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土壤:项目废气排放对土壤的沉降影响,堆浸场、喷淋系统设施防渗层破裂导致浸出液、洗涤净化液泄漏对土壤的垂直入渗影响。
项目露天采场、矿石运输道路、排土场、破碎场地和堆浸场占地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以及矿山开采和选矿产生的“三废”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露天采场和排土场采用洒水车和雾炮车等形式进行洒水降尘,同时在生产过程中贯彻“边生产、边治理、边开发、边恢复”的措施,对边坡、台阶及时开展生态恢复,减少裸露地面;运输道路扬尘采取敏感点溪灯坪处设置围挡、运矿车辆加盖篷布、晴天不定期对运输公路进行洒水降尘和清扫路面等措施;破碎站设置封闭厂房,仅留进出口,在棚顶设置喷淋系统洒水降尘;破碎站破碎车间为全密封钢结构,并在破碎机、筛分出料口均设置了集气罩,对破碎筛分过程中产生的粉尘进行收集,通过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2根25m高排气筒(DA002,DA003)达标外排,输送带使用钢结构进行全封闭输送作业,降低输送粉尘产生;水泥筒仓顶设置一仓式布袋除尘器,水泥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采取上述措施后,预测结果表明,本项目排放的颗粒物在各保护目标和网格点预测值均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26)浓度限值,无超标点,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项目各场界污染物排放达标;项目废气不会改变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现状,对区域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雨天淋滤水、矿坑积水、实验室废水、生活污水。塘子边采场开采境界外无汇水区,无需设置截洪沟;在各开采平台设置排水沟(2090m以下凹陷坑内淋滤水、矿坑积水增设水泵导排),并结合排水条件在开采境界外围设6个沉砂池。外排土场在排土场东北部库尾处设挡水坝,左岸(东侧)、右岸(西侧)分别设截洪沟至拦渣坝下游,库区外地表径流通过截洪沟汇入排土场下游冲沟;排土场内部沿现状冲沟设3条滤水盲沟,各回填平台设置排水沟,排土场左岸(东侧)设排水边沟,拦渣坝下游设1个沉砂池,滤水盲沟和左岸排水边沟都接入沉砂池内。内排土场为塘子边矿段采空区,淋滤水沿用塘子边矿段开采期间已设沉砂池处理。塘子边采场和排土场淋滤水主要污染因子为SS,其他污染因子可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要求,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或外排,对周围地表水体影响小。破碎站主要在北部、西部设截洪沟,破碎站外部径流收集后接入一期工程采场截洪沟,破碎场地内部沿用地边界设排水沟,场地西南设1个沉砂池,场地内淋滤水经收集处理后泵入贫液池作为堆浸喷淋系统补水,不外排。溪灯坪采场北部、东北部分别设置一条截洪沟,拦截的雨水汇入**两侧冲沟,最终汇入黑惠江,在各开采平台设置排水沟(2090m以下凹陷坑内淋滤水、矿坑积水增设泵导排),并结合排水条件在开采境界外围设置4个沉砂池,场内淋滤水收集后回用作为采场降尘、复垦灌溉用水,不外排。项目堆浸场浸出液、洗堆净化液等通过集液沟、集液池收集后进入贵液池,再经吸附系统吸附金、银后变为贫液进入贫液池,添加选矿剂或漂白粉后再次作为浸出液、洗堆净化液、雨天淋滤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实验室废水依托一期工程中和池进行中和处理后排入吸附系统随浸出液循环,不外排。项目食堂废水采用隔油池进行预处理后,同其他生活废水一起经化粪池、****处理站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的标准后,作为降尘和绿化用水,不外排。运行过程中对雨季淋滤水开展跟踪监测。
从矿山及周边区域范围来看,矿山开采不会改变原有的地表径流形态,矿山活动对降水的径流、排泄影响不大。采矿不存在疏干地下水,矿山开采对地下水补给、径流、排泄条件基本无影响,矿山开采对含水层水文地质条件的改变和影响较小。本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包括堆浸场、贵液池、集液池、贫液池和事故(防洪)应急池采用2mmHDPE土工膜进行防渗。依托工程药剂库及制药间、吸附车间已采用2mm厚HDPE土工膜进行防渗,满足重点防渗区要求。危废贮暂存库已采用“地面在压实基土的基础上浇筑厚度为5cm的水泥基层,其上铺设2mm厚HDPE土工膜”进行防渗,且在门口设置有围堰,高度约20cm,危废盛放在防渗托盘内,危废暂存库由专人负责,可以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一般防渗区包括排土场、沉砂池等,排土场采用土工布+300mm黏土压实防渗,其他区域采用防渗等级不低于P6的混凝土,厚度10cm,渗透系数K≤1.0×10-7cm/s;破碎站、排土场、办公生活区等区域划分为简单防渗区,排土场底部采用黏土压实防渗,破碎站、办公生活区等区域进行一般地面硬化。同时做好日常检修、维护和管理,避免事故性排放,加强地下水污染监控,一旦发现地下水特征污染物超标,马上采取应急响应措施,防止对区域地下水环境的影响。项目堆浸场设置5个地下水监测井、排土场设置3个地下水监测井,每季度监测1次。
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露天采场采掘设备和选厂设备,噪声级别在80~105dB(A)。根据预测结果,在对主要噪声源采取基础减震、建筑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的情况下,运营期项目采场、排土场、堆浸场移动声源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2类区标准要求;对运输车产生的交通噪声影响,采取控制车速、避免夜间运输、在距离运矿道路最近的溪灯坪村设置围挡隔音等措施以降低交通噪声对周围居民的影响,同时加强绿化的降噪、防噪作用。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土石堆存至排土场;堆浸尾渣在堆浸场内原位闭堆处置,不卸堆;淋滤水沉砂池底泥定期清掏,堆存于排土场;选矿剂包装废物分****回收站;生活垃圾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污泥清运至炼铁乡集镇垃圾收集点处置;废机油定期交漾濞县****公司清运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处置率100%,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情况下,固体废物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土壤保护措施:采取废气防治措施,减少废气排放,降低土壤大气沉降影响;采取分区防渗措施,加强管理和监督检查,防止防渗层破损而发生污染物砷、汞和氰化物下渗对土壤的影响;对周边土壤环境采取跟踪监测措施,选取下游耕地、堆浸场、贫液池、集液池、贵液池旁下游深层(3m)土壤按每3年1次频率进行跟踪监测。
生态保护措施:严格控制用地范围,尽可能减少植被破坏。项目总体采用“边开采/边回填、边恢复”的开采方案,根据矿山开采进度,及时对已完成开采和回填的平台进行植被恢复。复垦乔木林地区域按照全面积种植标准采用乔、灌、草结构种植,树种选用雪松和火棘,草籽选用狗尾草、白花三叶草混播。
风险防范措施:项目设计中已经采取了严格的泄洪、排洪、拦渣等安全措施,可将环境风险降至最低,项目应在设计、施工、建筑材料选用、设备安全性、运营期的管理等方面按照风险防范措施的要求,控制风险的发生。当发生滑坡泥石流险情时,须紧急通知下游及邻近区域人员及公众及时疏散,撤离至安全地带,并向上级报告,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挥下,进行风险事故救援及处理;当发生泄漏事故时,须按照泄漏事故处置措施进行处置;如发生火灾、爆炸等应按照应急预案开展消防救援,并对消防废水进行收集和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于2024年12月27日委托环评单位进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25年1月3日在建设项目所在****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台)进行了第一次信息公示,公示网络链接:http://dlhbw.com/notices/103。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完成后,2026年2月3日至14日以网络平台、报纸和张贴公告的形式开展第二次公众参与信息公示;网络公示平台为项目所在****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台,公示链接:http://dlhbw.com/notices/130),报纸公示媒体为《环球时报》,现场****政府宣传栏。2026年3月17日,在网络公示平台(工程建设验收公示网,公示链接:https://www.****.com/content/106669.html)进行了报批前公示。2026年3月21日在项目周边发放调查问卷,对包括搬迁户在内的公众进行了问卷调查,共回收到13份公众参与意见调查表,其中收集到4份社会团体反馈意见表,9份个人意见表。周边公众对本项目建设无意见、均同意本项目的建设。

公示期间未收到其他相关反馈信息。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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