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医院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8日—2026年4月14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医院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省**市涪**御中南路367号1栋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百翔****公司
五、项目概况:利用医院现有用地进行扩建,拟将现有1#病房楼(共4层)内部分库房、检查室、休息室等用房改为病房,对现有病房床位进行调整,增加床位149张,同时对现有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提升污水处理规模至130立方米/天,更换污水消毒工艺为投加过硫酸氢钾消毒剂。医院现有编制床位150张,项目建成后,全院合计床位299张。
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按照国家、**省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少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限值要求;施****医院****处理站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废弃建筑材料分类收集,可回收部分及****公司处理;施工弃渣弃土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严格落实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产生的食堂废水进入隔油池处理,然后与住院病人生活污水、门诊病人生活污水、工作人员生活污水、纯水制备浓水和消毒后的检验废水一起进入预处理池处理后进****处理站处理,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2中预处理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
(三)严格落实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污水处理站恶****处理站+消毒+植物除臭剂处理后排放;食堂油烟依托现有工程设置的一台油烟净化器净化后引至食堂楼顶排放;通过定期喷洒消毒液,加强室内通风控制检验废气;通过对室内定期进行紫外线灯照射消毒灭菌(每日至少一次),同时****医院浊气;通过将医疗废物低温储存,定期清理转运,机械排风,定期消毒、加强管理控制医疗废物暂存间恶臭;****医院内汽车行驶管理,减少机动车怠速时间等控制汽车尾气。项目排放的NH3、H2S、臭气浓度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表3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中标准限值要求。****处理站区域边界为起点设置50m的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你单位应及时告知当地规划部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敏感保护目标,引进项目须考虑环境相容性。
(四)严格落实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主要噪声源应合理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北、东、南侧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西侧厂界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4类标准限值。
(五)严格落实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餐厨垃圾经专用垃圾桶收集,交由经主管部门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清运处置;定期清掏隔油池废油脂,交由经主管部门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清运处置;未被污染的废包装材料交由可回收单位处置;纯水制备****设备厂家更换一次,更换的废滤芯由厂家做无害化处理;定期清理油烟净化器废油,交由经主管部门许可的餐厨垃圾收运单位清运处置;医疗废物(污泥除外)分类收集暂存至医疗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公司定期清掏废水处理污泥并消毒灭活,然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废含汞紫外灯管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类别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处置。危废暂存间要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做好防风、防晒、防雨、防漏、防渗、防腐等规范化建设并规范设置标识标牌。加强各种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收集、暂存、转运、处置等过程的管理,完善综合利用措施,采取有效、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产生二次污染。企业应及时登录“无废**”平台,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电子台账,依法如实记录产生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贮存、利用和处置(含委外)等信息。
(六)严格落实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污水处理站、柴油发电机房等区域需重点防渗,须采取可靠、有效的防渗措施,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和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原辅材料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的管理;完善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项目须符合安全相关规定和技术规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八)其他事项按报告表的要求执行。
七、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水污染物,医院废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3.7604吨/年,氨氮≤0.6769吨/年;污水处理厂排放口,化学需氧量≤0.6017吨/年,氨氮≤0.0451吨/年。
八、公众参与情况:****人民政府网进行了网上公示,未收到反馈意见。
九、相关部门意见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在****医院现有院区内建设,不新增用地。根据医院《国有土地使用证》(绵城国用〔2011〕第13292号),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局具文明确项目地块位于“三区三线”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项目不涉及新增建设用地,符合《自然**要素支撑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目录(2024年本)》鼓励类情形。项目建设符合《**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和《**市涪**吴家镇总体规划(2021—2035)》。项目建设符合**市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十、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532/****251****环境局环境二股)
邮箱:****@163.com
通信地址:**市涪**南河路44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