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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比选信息
项目名称: ****中心(室内场所)改造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 ****
比选方式: 公开比选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服务品目: 专业技术服务/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所属行业: 其他未列明行业
项目预算: ¥35,000
项目地点: ****检察院
预计评审时间: 2026-04-15 15:00
评审地点: **卓睿****公司(**市**区龙**路46号万佳商务A座304))
采购单位: ****(机关)
项目联系人: ****(机关)
联系人电话: 159****5560
固定电话: 暂无
响应开始时间: 2026-04-07 15:00
响应截止时间: 2026-04-14 15:00加急标书代写
二、比选供应商资格条件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须按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文件》)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涉及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特定资格条件
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采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 响应文件格式)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响应****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A,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B.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