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一条工程说明: 1.工程名称:雄忻拌和站-钢结构拆除工程 2.工程地点:**省雄******处理厂西北700米(保静线南)中铁建工雄忻3标拌和站。 3.工程规模:项目总面积11745㎡,原材料仓库10560㎡,240搅拌机楼1185㎡。 4.主要结构类型:钢结构工程。 5.承包方式:专业分包。 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杜绝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使用功能降低;杜绝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 7.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无任何安全事故,推行施工现场“三实三优”精致管理,强化现场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8.现场条件:该工程已具备施工条件,投标单位可联系招标人组织勘探现场。 第二条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工程款出资比例为100%。 第三条本工程对投标人基本要求: 1.投****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独立企业法人,劳务不分施工资质。本工程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技术能力及施工组织实力。 2.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合法纳税人)。 3.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质量保证体系。 4.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5.投标人2024年1月1日至今合同业绩资料1份且金额大于或等于50万元;投标人提供一个类似工程项目的合同原件(复印件)备查。 6.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合理、完善的可行性的施工组织技术方案,并须经招标人及相关单位认可后方能实施。 7.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充分考虑中标后相关的各环节可能发生的费用变化情况。 8.投标人必须为整建制队伍,满足施工需要,满足黑白倒班施工要求,坚持合法用工,手续齐全,并对劳动力的保障有足够的协调能力,否则不予进场,投标人使用的施工人****集团和招标人规定的人员,施工人员数量必须满足招标人要求,生活区达到文明民工生活区标准,如达不到要求,招标人有权清退,直至解除合同,责任在投标人。 9.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并提供人员职业资格扫描件、官网截图,社保证明,劳动合同扫描件。投标人的人员履约必须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若投标人需更换项目管理人员,应提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招标人同意后,投标人方可更换。招标人有权要求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行为不端或玩忽职守的投标人任何人员,投标人应予以撤换。 10.经勘察工程现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包括合同条件)及其附件、招标图纸、施工方案或技术要求、工程规范完成雄忻拌和站钢结构拆除工程的变更、洽商签证、施工方案范围内所含的专业分包工作内容,与其承包的工程项目相关的施工、竣工、交付、修补其任何缺陷及工程过程资料、验收资料、深化方案(做法详见招标图纸及技术要求)等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投标方应配备资料员,保证资料与施工进度相匹配,提供足够份数的原始资料及完成资料归档,费用已含在相应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若现场不能配备资料员或无法完成资料工作,招标方将另外聘请资料员,最终结算时,按结算额的5‰进行扣除工程资料费。 11.投标人报价必须充分考虑现场条件及现场条件可能出现的变化。 12.招标人有权依据评标结果,结合本工程实际及投标人自身情况,将本招标文件划分的各标段合理分配给经评审的最大限度满足招标人要求的投标人,对此,投标人不得有任何异议,且不得向招标人提出任何索偿。 13.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 14.所有的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均不退还,对中标和未中标的投标人,招标人不做中标或未中标原因的任何解释,招标人具有对招标文件的唯一解释权。 15.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完成承包范围内图纸内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清单中未单独列项但根据图纸、规范及施工工艺必做的项目,均视为已含在相应的综合单价中,不再单独计取,结算时不做增加。 16.根据项目需要,结合投标人的实际情况,若不能满足施工现场要求,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分包范围内的施工项目、材料进行分包或采购,相关费用从合同价款中扣除,投标人不得提出费用增加、索赔、工期及其他任何要求。 17.投标人需配合项目进行雄安地区“三实三优”精致管理,进行现场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四条投标费用、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1.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不管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2.投标人无需缴纳图纸及资料押金。 3.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人应承担其投标文件准备与递交所涉及的所有费用。 3.2投标人应缴投标保证金 / 元整,投标人必须从单位账户分别汇至我方指定的账户名下:开户行名称:/,账号:/;开户行:/;未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30日内退回投标保证金,利息不计,已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将直接将其转为履约保证金。要求投标人在距开标时间截止前三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扫描件及交款单位联系人姓名电话发送到如下电子邮箱:/。标书代写 3.3投标人未提供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的,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标处理。 3.4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投标,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5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投标文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6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有串标或围标行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7投标人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损害招标人利益的行为,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8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履约保证金 4.1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签订施工合同时,缴纳 / 作为履约保证金,****银行转账。 中标人必须从单位账户汇至我方指定的账户名下: 开户行名称:****, 账号:110********000000500; 开户行:****银行****公司**六里桥支行 转账时注明:履约保证金+招标编号+公司名称 4.2若合同履行过程中,投标方不具有合同约定的履约能力被中途退场,或达不到合同约定的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要求,招标方有权扣罚投标方部分乃至全部的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缴纳及返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条招标方式: 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本工程以公开招标的方式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中铁鲁班商务网)https://www.****.com/进行线上招标。 第六条工程承包范围、报价方式、费用包括的内容及招标控制价: 一、承包范围:按照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施工图纸、工程规范完成本工程钢结构改造工程,同时包括与本工程其他分包配合,外部协调及职能部门罚款等与之相关的所有工作内容,并经验收合格的施工、竣工、交付、修补其任何缺陷、提供足够份数的原始资料及完成资料归档的全部过程。 其中:需投标人完成的施工内容如下: 1. 拆除钢结构料仓和240钢结构外棚。 2. 新增厂房采用钢结构搭设,外立面V840*0.6压型板进行封闭,其中厂房长55米、宽48米、高11米,钢结构基础采用C30混凝土 3. 地面浇筑200mm厚C30混凝土地面,配HRB400直径12单层双向@300mm钢筋网片或直径6双层双向@100mm钢筋网片。 4. 工艺流程:预埋地脚螺栓→轴线复测→钢桁架安装→面板安装 5. 道路施工工艺流程:场地平整→安装模板→铺摊混凝土→振捣收面→设置伸缩缝 6.提供工程范围内材料的下料清单,对其准确性负责并经招标人审核认可; 7.招标范围工作内所用的包括招标人提供的所有材料的场内装卸车、码放、清理、运输、二次及多次搬运、倒运、整理、退料及保管等。招标人指定的所有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库房的搭设及拆除;投标人须安排专职管库人员押送并清点数量,如未派专职人员清点及押送视为默认招标人数量并承担数量上短缺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对材料产生的短缺或破坏负责赔偿; 8.施工测量放线、标高控制线、对现有控制点的复核等; 9.施工期间与本工程其他分包单位的施工配合(含预留预埋配合、工序交叉时间及空间配合、施工水电**、道路**、运输**等配合、场地使用配合等); 10.配合迎检,承包范围内所用的周转材料的进出场装卸车配合、二次倒运及使用过程中的场内及时清理、清捡、整理、码放;配合迎检,对材料进行的二次搬运; 11.投标人自备设备、工具(需要有合格证及检测报告)的检验、维修及招标人提供的设备、机具的日常维护及标识牌的挂设、各种标准化防护棚和防护罩的制作安装; 12.因层高超高、墙体超高、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抢工等因素引起的投标人必须采取的措施费用及降效费用(人工、材料、机械)含在综合单价内; 13.投标人自行负责施工期间的成品和半成品保护; 14.砌块、水泥、砂、石、砂浆、石膏、腻子、涂料、混凝土、岩棉板、瓷砖、石材等与承包范围有关的一切材料的进场试验配合工作及验收配合工作; 15.施工范围内的其他有关的零杂用工;为达到本工程质量目标要求而采取的维修; 16.满足设计图纸及技术交底的内容以及施工工艺、规范、质量要求所采取的技术措施; 17.电焊、机械、操作、维修及保养、现场及个人的安全防护、配有专职电工1名、专职安全员1名,均需持证上岗,并提供身体健康证明,管理人员在进场前报送项目安全环保部,人员配备严格遵循《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相关规定;投标方配备人员应自带证件,并将证件留存招标人人事部门;每完成一道工序后需要填写招标人提供的报验单,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否则因此造成的返工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8.为达到施工验收规范而采取的各种成品保护措施、为保证工程质量而采取的防雨、保温及冬雨季施工、夜间施工措施,如排水、扫雪除冰、暖棚火炉等招招标人要求赶工、抢工、提前工期等所有要求内容。 19.所有材料的二次搬运工作;在已有运输机械设备受限、没有吊装设备或吊装设备工作距离不能达到现场工作需要时而对各种材料、设备、设施的搬运工作,由投标人自行搬运。 20.施工期间和完工后,施工所用材料及周转材料的场内运输、二次搬运、整理、码放、清拣、装车、卸车、退料等。 21.与承包范围有关的所有变更、洽商、签证内容工作。变更、洽商、签证发生所引起的拆改及清运费用含在综合单价内,不再单独计算。 22.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安装、维修、拆除包含的内容划分: 22.1招标人提供由总配电箱至固定式二级配电箱的全部设备、管线,并负责安装、维修、拆除工作。固定式二级配电箱的供电半径不大于100米。 22.2由二级配电箱至开关箱、层箱及由开关箱、层箱至用电设备的全部设施均由投标人按照招标人提出的技术要求提供(包括管线、开关箱等),并负责安装、维修、拆除等工作,安装完成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保证每台设备配备开关箱,开关箱符合规范要求。其中施工现场固定用电设备区域(如:钢筋加工区、木工加工区、铁件焊接区等)内管线及开关箱的安装,如果投标人不具备安装力量,可双方协商由招标人安排电工人员统一安装,投标人承担全部费用。投标人配备至少1名专业电工,持证上岗,并提供身体健康证明,服从招标人管理,保证现场有电工巡视维修。 22.3投标人提供施工现场作业面所需移动式开关箱的全部设备、管线,并负责安装、维修、拆除工作且承担全部费用。 22.4施工期间必要的局部现场加工区和施工道路的场地平整、地面硬化,排水沟的砌筑抹灰,加工间及现场作业范围的施工围挡由投标人负责搭设、维护、拆改、修理、完善、拆除,主材由招标人提供等(投标人勘查现场时,应对招标人已完成的临时设施情况了解,投标人与招标人根据现场情况及施工需要共同商定加工间设置的数量、形式及位置,机械、材料装卸及二次倒运)。搭设必须符合施工现场标准化的各项管理规定。 21.完工清理工作及完工后修复其任何缺陷的工作:完工后现场卫生清理,对施工工程检查验收中发现存在各类缺陷的修复并达到合格验收标准,含达到验收要求所需的处理。 22.材料划分: 22.1招标人提供的材料:(具体以清单内容为准)。由于投标人施工原因,投标人使用招标人材料超过招标人规定的损耗率的部分,招标人将以供应价格的110%从投标人结算中扣除。部分材料损耗率如下,其他材料损耗率以定额损耗为准:
木模板的周转次数不应小于3次(经过投标人现场专人验收合格并签认的模板,周转次数不应小于3次,若投标人认为模板质量不能满足要求,可拒绝签认并书面告知招标人,招标人经核实后1天内给予投标人答复,若存在模板质量问题,双方书面协商解决)。施工完毕后拆除退场的、钢管、扣件、对拉螺栓及配件的数量,应不小于进场数量的100%;木方、脚手板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擅自切割,退场数量应不小于进场数量的95%。 22.2投标人提供的材料:除招标人提供材料以外的其它材料和劳保用品,由投标方提供。 22.3招标人提供的机械:/ 22.4投标人应通过授权委托确定收料人,负责甲供材料的领收、签认,其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个人签字应在招标人财务、物资等相关部门留底备案。招标人提供的材料进场时,由招标人、投标人材料员和技术员共同验收,清点数量,签字验收。 22.5投标人应根据施工情况,按招标人要求每月提交材料计划。 22.6招标人供应的材料投标方严禁使用于本项目之外或转卖,也不得自行采购。 二、报价方式:固定综合单价的报价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质量要求、招标图纸和施工组织方案认真核对核实,依据施工方案和现场踏勘等要素情况,综合考虑填报综合单价或总价,但不得修改招标人提供的各项数据。 三、招标控制价:本次招标不划分标段。控制价不含税 61.00 万元;若投标人报价超出控制价,则取消中标资格。 第七条承包方式: 本工程为专业分包。 第八条工期要求: 总日历工作天数为:74天,预计开竣工时间:2026年4月17日至2026年6月30日。 此工期为计划工期,实际开竣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现场实际情况据实调整节点工期,投标人须遵照执行,不得以此为由进行费用增减。 第九条合同形式: 本工程采用 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形式。 第十条工程质量要求和质量标准: 1.质量要求: (1)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杜绝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的工程使用功能降低;杜绝一般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 (2)推行施工现场“三实三优”精致管理,强化现场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 第十一条招标文件的组成: 1.组成: 第一部分 投标须知 第二部分 施工方案或技术要求 第三部分 合同条款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项目、规范和图纸。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本须知的要求导致废标,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第十二条招标文件的澄清: 如果投标人对招标文件任何部分有任何疑问,投标人应不晚于2026年4月11日以书面形式并委派专人送达(或传真至)招标人。招标人将以书面形式答复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应于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该澄清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约束作用。 第十三条现场考察: 1.投标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安排对工程现场周围环境进行考察,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考察。 2.投标人在获得招标书并勘察现场后如果有问题需要招标人解释和答疑,应当在2026年4月11日以前提出书面质疑文件。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质疑以传真方式进行答复,目的是澄清并解答投标人在查阅招标文件和进行现场踏勘后可能提出对投标和招标文件(包括图纸)等方面的问题。 第十四条投标文件的组成: 1.投标文件组成: 1.1投标函 1.2投标报价书 1.3管理人员配置情况及组织机构图 1.4施工组织设计,确保招标合同工期的技术组织措施 1.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1.6承诺书 1.7《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管理人员名单》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合同签订的授权委托人及现场履约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职工,随投标文件附项目主要管理人员的社保证明。 1.8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行信息、业绩证明资料、投标方投入主要人员社保证明等的复印件并加盖法人公章。(本条特别重要,如投标人递交文件中缺少将对最终中标产生影响)。 1.9要求投标人对每个标段的投标文件需单独密封(包括技术标、商务标、经济标等所有投标资料) 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由招标人全部留存,投标人无权索回。 第十五条工程量计算规则: 1.计算规则: 依据合同清单约定执行。 2.投标人应根据企业自身状况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编制投标报价书。 第十六条投标文件格式: 1.投标人应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 2.招标文件未提供的有关投标内容的格式由投标人自行编写,但应简洁、明了,详略得当。 第十七条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投标截止日期算起,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90天。标书代写 第十八条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 第十九条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 第二十条投标、开标:标书代写 招标要求: 招标地点:**市**区造甲村111号****。`、 招标联系人:王祎 电话(传真):156****7711 投标要求: 1.投标人应在 2026 年4 月 18 日11:00前,提交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下载招标文件的中铁鲁班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标书代写 1.1 投标文件的递交:①在投标文件界面将PDF格式的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扫描件作为投标主文件上传;②在投标文件界面将可编辑WORD格式的投标文件作为附件上传;③在报价信息界面对所列标的项填写报价且保存的报价总价须与投标文件的报价总价一致;④点击“提交”按钮,状态显示为“已投标”即完成。中铁鲁班平台对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自动加密,开标时自动解密。标书代写 1.2 未上传签字盖章投标文件或未在中铁鲁班平台填写投标报价的,视为主动放弃投标;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1.3 提醒投标人充分考虑可能因网络等原因出现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递交的风险,宜提前递交和检查电子投标文件和报价,以免出现投标无效。如在中铁鲁班平台操作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客服(4006-010100)。 1.4 如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样品的,投标样品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线下递交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样品,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开标要求:标书代写 1.开标日期:2026年4月18日11:00 时整。标书代写 2.线上开标: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om/,雄忻拌和站钢结构拆除工程开标大厅进行开标,投标人准时进入开标大厅进行开标并在开标后30分钟内完成线上签字确认。标书代写 第二十一条迟到的投标文件: 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招标人有权拒绝接收。标书代写 第二十二条评标: 1.评标原则: 1.1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综合评议。 1.2质量高、价格合理、工期合理、施工方法先进,企业信誉好。 2.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中标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评审标准规定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技术文件得分高的优先。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的综合得分均排名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确定原则按照评标办法中规定的原则结合投标单位的中标意向确定。 3.评审标准 3.1基本程序 评标活动将按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1)评标准备; (2)初步评审; (3)详细评审; (4)澄清、说明或补正; (5)推荐中标候选人。 3.2评标准备 3.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会成员到达评标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3.3初步评审
3.4详细评审 3.4.1详细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
3.4.2其他详细评审因素 招标人可结合招标项目具体情况设置其他详细评审因素及评审标准。 3.5澄清、说明或补正 3.6推荐中标候选人或者直接确定中标人及提交评标报告。 3.6.1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每标段可确定1-3名中标候选人。 3.6.2如本次招标未达到预期效果或每个标段有效投标文件少于3家的,招标人将再次进行招标。 4.废标原则 (1)评标组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明显低于招标控制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价投标,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第二十三条合同的授予: 招标人将把合同授予最大限度满足合理低价中标法原则的投标人。在价格及其他条件满足招标人情况下,可以按照一般计税方式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优先授予。 第二十四条工程管理: 1.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招标人有权依据项目管理规定对投标人处以罚款,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 2.招标人发放的各种函件,投标人不得拒绝接受。拒收函件的情况视为投标人对函件所列内容已经予以认可,并自愿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3.除非得到招标人的书面认可,投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将工程的部分或全部转包给他人,投标人人员须持有本人身份证。 4.在招标人认为工程已受到威胁或即将产生损失时、或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已不具备承担本工程的能力时,招标人有权变更合同内容或要求投标人退场或部分人员退场,投标人应予接受,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5.在以下情况下,招标人有权利将投标人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分项工程从其承包范围内扣除,另行选择队伍进行施工,剩余部分仍按本合同中约定的执行。 5.1投标人的管理水平不能达到招标人的要求。 5.2投标人的施工质量不能达到规范要求。 5.3投标人的施工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的素质过低,不能满足正常施工的需要。 5.4投标人的施工进度不能达到招标人的要求。 5.5投标人对招标人的正常管理不能落实执行。 5.6投标人在施工过程中,无根据的增加工程造价。 5.7从工程大局考虑,招标人认为某些分项工程另行招标更有利于工程进展。 6.投标人不得因为工程款的延期支付拖延工期,若因此原因拖延工期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投标人全部承担,并在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拒绝施工滋事者,招标人有权利单方面解除合同,且清场结算按照已完验收合格部分的80%计算。 7.投标人严格服从招标人的管理,****公司制度进行考评,考核。****集团公司黑名单,拒绝后续工程的投标。 第二十五条 合同变更、终止、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在接到招标人发出的终止合同通知之日起3日内,投标人人员必须无条件退场,且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负责: 1.施工人员工种不配套,施工力量不能按计划进场,工期进度不能按时完成的。 2.发生争议不采取合法方式解决,而是采取聚众滋事、围堵办公室等极其恶劣手段的。3.不按招标人管理进行施工,不听从招标人指挥,不服从招标人组织的。 4.投标人所属人员给此地区及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 5.投标人所包工程未经招标人同意私自转包的。 第二十六条中标通知: 1.招标人通过中铁鲁班平台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 2.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七条合同的签署: 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向中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3. 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其它: 1.其它未尽事宜均按照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合同约定执行。 2.招标人发放的各种函件,投标人不得拒绝接收。 3.投标人必须保证将发标人所付的费用全部用在本工程,不得挪作它用,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二十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招标人投标人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风、雨、雪、洪、震、高温等自然灾害。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投标人应立即通知招标人负责人,并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招标人应协助投标人采取措施。招标人负责人认为应当暂停施工的,投标人应暂停施工。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投标人向招标人负责人通报受害情况、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投标人应每隔 7天向招标人负责人报告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4天内,投标人向招标人负责人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及有关资料。 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双方按以下方法分别承担: 3.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招标人承担; 3.2非招标人原因造成的投标人人员伤亡,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相应费用;招标人有权向投标人进行索赔。 3.3投标人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投标人承担;招标人提供装备发生损坏,由招标人承担;停工期间,投标人应招标人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的费用由招标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招标人承担; 3.4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由招标人书面文件确认。 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5.招标人投标人约定的其他不可抗力(以当日气象报告为准): 5.1 烈度8度以上的地震; 5.2 10级以上的大风; 5.3 持续降水24小时且降雨量为300mm以上; 5.4 40摄氏度以上并持续2天的高温天气; 5.5 其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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