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市九州片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租赁住房)施工
发布日期:
联系人: 陈冉
联系电话: 136****7143
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招 标 公 告
**兵****集团****公司承建的**市九州片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租赁住房)施工项目,由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进行塔式起重机租赁公开招标。
一、报名及投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等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告时间为准:http://xbjgic.cn)标书代写
二、报名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网站(http://xbjgic.cn)进行报名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体资格: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实体,****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并处于正常开业状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无不良行为记录。
3.2资质条件:投标人具有相应范围内机械机械租赁的经营许可;具有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具有便捷的运维条件和能力,确保所提供的机械设备长期稳定运行;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设备所有权证明及设备维护能力证明(年检报告、维护记录等资料)。
3.3人员要求:塔机安拆人员:须持有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工种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塔式起重机);塔机司机:须持有住建部门核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工种为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塔式起重机);
3.4设备要求:具有塔机《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验证明、设备产权备案登记证明;设备近 3 年的定期检验合格报告、自检合格报告;有改造记录的,须同步提供改造单位资质、改造监督检验证明;设备出厂年限证明:塔机出厂年限须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 及项目所在地住建部门要求,房建项目常用塔机出厂年限不得超过 8 年;超年限设备须提供第三方权威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估合格报告,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报废的设备。
3.5履约阶段一机一档管理强制要求:投标阶段须提供单台设备基础合规资料,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履约阶段一机一档的 10 项核心内容(设备基础资料、安拆管理资料、日常运行资料、人员管理资料等); 档案随设备进场同步移交、月度动态更新、退场归档的全流程要求。
3.6供应商:具备 24 小时驻场应急维保能力,能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 1 小时内响应、4 小时内到场处置设备故障。
3.7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没有处于破产状。
四、投标与开标时间:标书代写
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示时间为准,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1.此次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10000元整(大写金额:壹万元整)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按要求必须以转账的方式交**兵****集团****公司:
账号名称:**兵****集团****公司
账 号:300********00207022
开 户 行:****银行****公司****路支行
行 号:102****01511
招标结束后,投标保证金在七个工作日内退还。未缴纳投标保证金者无资格参与投标及评标。
2.如有下列情况,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2.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书或未参加投标的;
2.2宣布中标后,投标人未能在 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的;
2.3 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相同,被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的。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强 联系电话:152****68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