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东校区一期建设工程搭建临时围挡工程项目结果公示 |
****东校区一期建设工程搭建临时围挡工程(项目编号:****),于2026年4月8日在****依法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的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第一中标候选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681MA9FRCC975
投标报价: 86697.71元 评标总得分:93.52分
工期:合同签订后十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项目经理:袁文国 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豫241****76669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省**市**县白营镇森林半岛1#商业楼1单元1层1-1-26
第二中标候选人:**省****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8778716
投标报价:90992.49元 评标总得分:93.42分
工期:合同签订后十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项目经理:唐小杰 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豫241********05522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省**市**县菜园镇南街3区57号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600MA9GR5M68X
投标报价:85005.83元 评标总得分:91.41分
工期:十日历天(合同签订后十日历天内完成)
质量: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项目经理:侯林 二级建造师 证书编号:豫241********07767
资格能力条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地址:**县砖店镇老****服务中心二楼202
二、报价修正
无报价修正
三、公示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0日
四、公示媒介:《********办公室管网》
五、异议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六、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打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三)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四)相关请求及主张;(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手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人和大道与中华路交叉路口
联系人:肖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372-****2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