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景昌钢制品有限公司3500mm宽厚板项目(重新报批)

审批
安徽-铜陵-义安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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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0706MA2UENP309刘金洲
王道远**省**市**区
****开发区(**承接****园区)皖江大道与**路**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3500mm宽厚板项目(重新报批)****
2021版本:063-钢压延加工C3130-C3130-钢压延加工
******区 ******区
经度:117.953333 纬度: 31.053611******分局
2025-04-17
铜环(义)审〔2025〕17号****0706MA2UENP309001P
2024-07-05280000
2330****
MA2UENP3-0****
****0706MA2UENP309******公司
MA2N18HY-52025-08-20
2026-03-102026-04-08
http://www.****.com/xinwenzixun/gongsidongtai/104.html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无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160万吨3500mm宽厚板年产160万吨3500mm宽厚板
无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宽厚板生产以板坯冷轧钢板为原料,经过加热、除鳞、轧制、预矫直、超快冷、热矫直、热喷印/表检、后续加工等主要8个工序,将冷轧钢板加工成一定尺寸、符合标准的宽厚钢板材。 (1)步进炉加热:项目原料板坯为冷板,存放在板坯库,经钢坯转盘转90°后至入炉辊道,称重计量后,由入炉辊道送入步进式加热炉加热;步进式加热炉使用高炉煤气为燃料,高炉煤气依托******公司高炉煤气,经管道输送至本项目车间,坯料加热温度为900—1250℃,加热炉设一加热段、二加热段、三加热段、均热段共计4个供热和温度控制段。炉温自动控制,通过设定各供热段的炉温,控制各段燃料量的输入,保证出钢温度及温度的均匀性。加热区域采用上下双面加热的燃烧形式,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产污环节:此工序会产生加热炉废气G1,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产生固体废物:加热炉废耐火材料S1和氧化铁皮S2。 (2)高压水除鳞:加热的钢坯经高压水枪冲击,除去钢坯表面的氧化铁皮,氧化铁皮随除鳞废水W1一起进入浊环水系统。 产污环节:此工序会产生高压除鳞废水W1,污染物为COD、SS、石油类。 (3)轧制:除鳞后的钢坯由轧机进行轧制,轧件由摩擦力拉进旋转轧辊之间,受到压缩进行塑性变形,使金属具有一定尺寸、形状和性能,先进行粗轧再进行精轧,每次轧制过后由飞剪进行剪切,本项目轧制为热轧。 产污环节:轧制过程中粗轧工序产生颗粒物G2,精轧工序产生颗粒物G3,此工序除尘会产生除尘废水W2,进入浊环水处理系统。 (4)预矫直:对轧制后的钢材进行矫正。 产污环节:会产生预矫直废水,进入浊环水处理系统。 (5)超快冷:利用ACC成套冷却装置(直集管冷却)对钢材进行快速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 产污环节:会产生冷却废水W3,进入ACC冷却水系统处理。 (6)热矫直:将冷却后的轧件送入矫直编组装置中进行矫直,此时工件经冷却后的温度为300-950℃,然后进入编组台架进行成排。 (7)热喷印/表检:对钢板表面进行喷印和检查,根据钢板的厚度分为≤50mm的钢板和>50mm的钢板,分别进行后续加工。 产污环节:对钢板进行标识的喷印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化合物G6。 (8)后续加工 ①针对厚度≤50mm的钢板,经过1号冷床和2号冷床(均为滚盘式)自然冷却后,通过超声波探伤,人工检查后通过剪边机剪切成所需要的尺寸大小,然后检验和标识后,入库待售。 产污环节:剪边、定尺剪会产生边角料S3。 ②针对厚度>50mm的钢板,经过3号厚板冷床自然冷却后,通过检查、采用打磨设备人工修磨不平整处,再通过厚板火焰切割机切割成所需尺寸大小,经标识和超声波探伤后,入库待售。 产污环节:手工修磨、火焰切割工序会产生无组织颗粒物G4、G5和边角料S4。宽厚板生产以板坯冷轧钢板为原料,经过加热、除鳞、轧制、预矫直、超快冷、热矫直、热喷印/表检、后续加工等主要8个工序,将冷轧钢板加工成一定尺寸、符合标准的宽厚钢板材。 (1)步进炉加热:项目原料板坯为冷板,存放在板坯库,经钢坯转盘转90°后至入炉辊道,称重计量后,由入炉辊道送入步进式加热炉加热;步进式加热炉使用高炉煤气为燃料,高炉煤气依托******公司高炉煤气,经管道输送至本项目车间,坯料加热温度为900—1250℃,加热炉设一加热段、二加热段、三加热段、均热段共计4个供热和温度控制段。炉温自动控制,通过设定各供热段的炉温,控制各段燃料量的输入,保证出钢温度及温度的均匀性。加热区域采用上下双面加热的燃烧形式,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 产污环节:此工序会产生加热炉废气G1,污染物为颗粒物、SO2、NOx。产生固体废物:加热炉废耐火材料S1和氧化铁皮S2。 (2)高压水除鳞:加热的钢坯经高压水枪冲击,除去钢坯表面的氧化铁皮,氧化铁皮随除鳞废水W1一起进入浊环水系统。 产污环节:此工序会产生高压除鳞废水W1,污染物为COD、SS、石油类。 (3)轧制:除鳞后的钢坯由轧机进行轧制,轧件由摩擦力拉进旋转轧辊之间,受到压缩进行塑性变形,使金属具有一定尺寸、形状和性能,先进行粗轧再进行精轧,每次轧制过后由飞剪进行剪切,本项目轧制为热轧。 产污环节:轧制过程中粗轧工序产生颗粒物G2,精轧工序产生颗粒物G3,此工序除尘会产生除尘废水W2,进入浊环水处理系统。 (4)预矫直:对轧制后的钢材进行矫正。 产污环节:会产生预矫直废水,进入浊环水处理系统。 (5)超快冷:利用ACC成套冷却装置(直集管冷却)对钢材进行快速冷却,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 产污环节:会产生冷却废水W3,进入ACC冷却水系统处理。 (6)热矫直:将冷却后的轧件送入矫直编组装置中进行矫直,此时工件经冷却后的温度为300-950℃,然后进入编组台架进行成排。 (7)热喷印/表检:对钢板表面进行喷印和检查,根据钢板的厚度分为≤50mm的钢板和>50mm的钢板,分别进行后续加工。 产污环节:对钢板进行标识的喷印过程中会产生少量挥发性有机化合物G6。 (8)后续加工 ①针对厚度≤50mm的钢板,经过1号冷床和2号冷床(均为滚盘式)自然冷却后,通过超声波探伤,人工检查后通过剪边机剪切成所需要的尺寸大小,然后检验和标识后,入库待售。 产污环节:剪边、定尺剪会产生边角料S3。 ②针对厚度>50mm的钢板,经过3号厚板冷床自然冷却后,通过检查、采用打磨设备人工修磨不平整处,再通过厚板火焰切割机切割成所需尺寸大小,经标识和超声波探伤后,入库待售。 产污环节:手工修磨、火焰切割工序会产生无组织颗粒物G4、G5和边角料S4。
无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一)进一步提升水污染防治能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质处理、循环利用”的要求完善给排水系统,严格雨污管道建设管理,防止污水进入雨水系统。项目净环水系统(间接冷却)废水过滤后部分用于厂区道路降尘洒水,剩余部分回用于浊环水系统(直接冷却);浊环水系统废水经浊环水处理系统(旋流池+一体化处理设施+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ACC冷却系统产生的冷却废水经过滤后回用于浊环水系统,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类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二)进一步优化废气收集和处理系统,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加热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废气收集后经固定床干法脱硫处理,30米高排气简排放;轧制废气经湿式除尘处理后通过27米高的排气筒排放;切割、剪切废气收集后经设备自带的滤筒除尘处理车间内排放;喷印废气在车间无组织排放。加热炉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标准限值要求,切割、剪切及轧制废气排放执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中标准限值要求。 (三)进一步优化厂区总平面布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建筑隔声、消声、减振等措施,对各类泵、风机、冷却塔等高噪声设备采取密闭隔声、安装减振器件,厂界噪声须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油墨桶、油泥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危废暂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五)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按《报告表》要求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重点做好危废库、浊环水处理区、应急事故池等区域的防渗措施。 (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措施。按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环保部公告2016年第74号)要求,细化并落实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区生态****执法大队备案,定期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防范环境风险。按《报告表》要求设置1个230m3应急事故水池。 (七)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规范设置污染物排放口和固废暂存场所,按《报告表》要求定期开展例行监测。建立生态环境管理制度,明确生态环境保护职责。本项目废水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 生产废水不外排,浊环水冷却循环系统无污水排放;净环水系统和ACC(快速控制冷却)冷却系统排污水经混凝沉淀处理后部分用于厂区道路降尘洒水,剩余部分作为浊环水系统补充水;本项****园区管网规划安排,管网暂未接通至企业所在区域,故暂不外排。生活污水现阶段由槽罐车转运至旋力污水站处理后回用。雨水经厂区雨水管网汇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加热炉废气进入脱硫系统进行脱硫,根据加热炉燃烧情况对处理后的废气进行排放,切换排烟阀门控制废气流向,使排出的废气进入空烟排烟排气筒(DA001)或煤烟排烟排气筒(DA002)排放,两套排烟系统相互独立且不同时排烟;轧制工序中粗轧工序废气通过湿式除尘后进入粗轧排气筒(DA003),精轧工序废气通过湿式电除尘后进入精轧排气筒(DA004)排放;切割工序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滤筒除尘器处理后进行无组织排放;喷印废气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项目营运期噪声来源为加热炉、除鳞高压水泵、轧机、各类剪切设备等运转时产生的噪声。声源强度不高,属中低频稳态噪声,声级范围可达70~90dB,通过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厂房隔声、独立风机房和泵房隔声、风机进风口安装消音器、设备安装减振垫等措施进行降噪,可起到一定的降噪效果。通过以上措施可以降低噪声约 10~25dB (A),减小机械设备噪声对环境的影响。一般固废:剪切和锯切产生的废边角料、氧化铁皮渣、沉淀污泥、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废包装材料、废耐火材料、石膏、生活垃圾。废边角料返回至******公司炼钢车间回用;氧化铁皮渣、沉淀污泥****公司烧结原料综合利用;废包装材料、废耐火材料****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由环卫部门处置。 危险废物: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油墨桶、氧化铁皮油泥。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油墨桶和氧化铁皮油泥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处置。本项目**一座230m3事故应急池,安装雨水截流阀。
因管网暂未接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由槽罐****处理站处理回用;精轧工序废气处理工艺为湿式电除尘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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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11.56 13.92 0 0 11.56 11.56 /
0 22.21 136 0 0 22.21 22.21 /
0 2.63 19.07 0 0 2.63 2.63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循环冷却水处理系统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 18920-2020)表1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规定限值 浊环水冷却循环系统、净环水系统和ACC(快速控制冷却)冷却系统 回用水池的pH监测结果在8.4~8.6(无量纲)之间;化学需氧量监测结果在5~9mg/L之间;氨氮监测结果在0.12~0.19mg/L之间;总磷监测结果在0.4~0.47mg/L之间;总硬度在237~244mg/L之间;溶解性总固体在189~220mg/L之间;石油类在小于0.06至0.17之间。 监测结果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 18920-2020)表1中“间冷开式循环冷却水补充水、锅炉补给水、工艺用水、产品用水”规定限值。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DA001和DA002的脱硫系统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件二中排放限值要求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表三、表四的排放限值要求 加热炉废气进入脱硫系统进行脱硫,根据加热炉燃烧情况对处理后的废气进行排放,切换排烟阀门控制废气流向,使排出的废气进入空烟排烟排气筒(DA001)或煤烟排烟排气筒(DA002)排放,两套排烟系统相互独立且不同时排烟 DA001的NOx浓度最大值为23mg/m3,SO2浓度最大值为17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7mg/m3;DA002的NOx浓度最大值为35mg/m3,SO2浓度最大值为17mg/m3,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7mg/m3,基准含氧量最大值为3%。监测结果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件二中排放限值要求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表三、表四的排放限值要求。
2 DA003粗轧湿式除尘器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件二中排放限值要求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表三、表四的排放限值要求 轧制工序中粗轧工序废气通过湿式除尘后进入粗轧排气筒(DA003) DA003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8mg/m3;监测结果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件二中排放限值要求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表三、表四的排放限值要求。
3 DA004精轧湿式电除尘器 《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件二中排放限值要求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表三、表四的排放限值要求。 精轧工序废气通过湿式电除尘后进入精轧排气筒(DA004)排放 DA004的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4mg/m3。 监测结果满足《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附件二中排放限值要求和《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修改单)表三、表四的排放限值要求。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隔声、消音器、减振垫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厂房隔声、独立风机房和泵房隔声、风机进风口安装消音器、设备安装减振垫等措施 厂界东侧昼间噪声最大监测结果为59dB(A),夜间噪声最大监测结果为53dB(A);厂界南侧昼间噪声最大监测结果为54dB(A),夜间噪声最大监测结果为51dB(A);厂界西侧昼间噪声最大监测结果为63dB(A),夜间噪声最大监测结果为50dB(A);厂界北侧昼间噪声最大监测结果为55dB(A),夜间噪声最大监测结果为55dB(A)。 监测结果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按照“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处理和处置。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废油墨桶、油泥等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转移管理有关要求,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一般固体废物进行综合利用应按照《**省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实施办法》要求进行申报登记。危废暂存库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一般固废暂存场所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本项目的一般固体废物得到了有效利用和回用;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由环卫部门处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并委托****定期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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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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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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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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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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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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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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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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