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复合材料改建项目(一期)

审批
安徽-芜湖-繁昌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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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946517C王传茂
林祥**省**市**县
**省**市**区荻港镇杨山村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新型复合材料改建项目(一期)****
2021版本:056-砖瓦、石材等建筑材料制造C3039-C3039-其他建筑材料制造
**省**市**县 荻港镇****厂区内
经度:118.03105 纬度: 31.08271****分局
2024-11-05
繁环审〔2024〕38号913********946517C001P
2025-04-117000
500****
913********946517C****
913********946517C******公司
913********878374N2025-09-01
2025-09-012025-09-10
2026-03-092026-04-07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3098pISC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改建改建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80万吨复合材料一期工程完成后,年产40万吨复合材料
分期验收,产能未达环评设计,二期工程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粉煤灰、高炉矿渣粉输送与储存-新型复合材粉磨-复合材储存与包粉煤灰、高炉矿渣粉输送与储存-新型复合材粉磨-复合材储存与包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水:雨污分流,厂区设备冷却用水进入循环沉淀池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处理; 废气:针对各储仓及输送环节产污节点设置袋式除尘器13套,针对两条Φ3.2×13 米复合材料粉磨生产线产污节点设置袋式除尘器4 套,两期共设置布袋除尘器17套; 固废:依托厂内原有一般固废储存场所及危废仓库。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的收集处置。废机油等危废依托现有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水:雨污分流,厂区设备冷却用水进入循环沉淀池后全部回用。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处理厂处理; 废气:针对各储仓及输送环节产污节点设置袋式除尘器11套,针对一条Φ3.2×13米复合材料粉磨生产线产污节点设置袋式除尘器2套,一期工程共设置布袋除尘器13套; 固废:依托厂内原有一般固废储存场所及危废仓库。收集的粉尘、生活垃圾等一般固废的收集处置。废机油等危废依托现有危废库暂存,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分期验收,二期工程不在本次验收范围内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0.588 0.054 0 0 0 0.642 0.054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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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0 /
0 0 41.7 0 0 0 0 /
0 0 96.875 0 0 0 0 /
0 0 34.687 0 0 0 0 /
0 0 0 0 0 0 0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隔油池/化粪池/循环池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厂区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过隔油池和化粪池处****处理厂;改建项目新增粉磨设备运行时需要进行间接冷却,以保证设备外壳处于常温状态,冷却水经循环池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新鲜水;车辆冲洗废水进入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进入厂区南侧现有初期雨水池沉淀后用于厂区洒扫、抑尘等,不外排。 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生活污水总排口pH两日检测值在7.91~8.11之间,化学需氧量两日检测浓度均值为69mg/L,68mg/L,氨氮两日检测浓度均值为12.4mg/L、9.77mg/L,五日生化需氧量两日检测浓度均值为62.4mg/L、23.7mg/L,悬浮物两日检测浓度均值为20mg/L、22mg/L,石油类两日检测浓度均值为0.28mg/L、0.31mg/L,动植物油类两日检测浓度均值为0.10mg/L、0.08mg/L,均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袋式除尘器 《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 改建项目复合材料粉磨生产线一期工程设置13台袋式收尘器,各工序废气经袋式收尘器处理后由排气筒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一般产生于车辆扬尘、原料的装卸及储库。 验收监测期间,DA060~DA071各废气排放口验收监测期间颗粒物排放浓度均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相关标准限值。但在2025年10月18日、25日监测期间,预磨机排放口1(DA059)颗粒物存在超标情况,经更换布袋整改完成后,于2026年1月6日、8日对其复测,监测期间预磨机排放口1(DA059)颗粒物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相关标准限值。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界无组织总悬浮颗粒物监控点与参照点1小时浓度值的最大差值为0.109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相关标准限值。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厂房隔声、基础减震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 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采取合理布局、加强隔声、减震、绿化等降噪措施,以减少噪声对环境的影响。 经两日监测,企业厂界昼间最大噪声为62.3dB(A),夜间最大噪声为53.5dB(A),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声环境保护目标杨湾村昼间最大噪声为48.0dB(A),夜间最大噪声为46.2dB(A),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2类声功能区噪声限值。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布袋、废机油、废油桶和生活垃圾。其中除尘灰为一般工业固废,由供货单位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油桶按照废物特性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妥善处置。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有:废布袋、废机油、废油桶和生活垃圾。其中除尘灰为一般工业固废,由供货单位回收利用。废机油、废油桶按照废物特性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项目固体废物均可妥善处置。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原有生活污水处理依托原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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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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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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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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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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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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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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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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