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4-08
为了规范发包(租赁)经营活动,提升企业经济效益,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根据《****集团非木**(资产)发包(租赁)及销售管理办法(试行)》(吉长森市字〔2024〕211号)以及《****集团非木**(资产)发包(租赁)及销售工作“十八条”具体规定》(吉长森市字〔2024〕334号)要求,现将租赁报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报名要求
年满18周岁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国公民,以及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各类企业法人及非法人组织。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或单位不得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或企业执照,****管理处(411室)进行登记。
二、发包范围
(一)场地
1.原**市****公司:位于**市丹江街**路34****福利厂南侧),面积约为31000㎡;
2.公司原制材厂:位于**市丹江街长松路,面积约为5577㎡。地上房产(**)2处,面积分别为210㎡和167㎡;
3.****林场场区闲置场地:位于**市大浦柴河镇迎宾街旁,面积约为140000㎡。
(二)房产
1.原敦林老年乐园:位于**市华康大****加油站东侧),建筑面积约2099.04㎡,土地面积约10000㎡;
2.公司原制材厂7处房产:位于**市丹江街长松路,合计面积约为12000㎡。其中:房屋(楼房2层)面积约为5496㎡,锅炉房面积约为258㎡,露天库1面积约为396㎡,露天库2面积约为4800㎡。露天库3面积约为225㎡,露天库4面积约为336㎡,露天库5面积约为1050㎡;
3.****印刷厂房:****花园小区东北侧,建筑面积约为170㎡。
三、发包方式
1.参与承租人达到2名以上(含2名)的,将采取公开竞价的方式发包;参与承包人只有1名的,将采取协商的方式租赁。
2.租赁项目的价格按照《****集团非木**(资产)发包(租赁)及销售管理办法(试行)》(吉长森市字〔2024〕211号)第二十九条第5项(即:空闲房屋、场地、设施租赁价格,须聘请第三方机构评估,不低于评估价格发包)要求执行。
加价幅度为500元/次,只能按照加价幅度的N倍加价(N≥1且是整数)。竞价时间为10分钟,无延时周期。
四、发包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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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发包期限
自发包合同签订之日起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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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