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许可文书号:安水许准字〔2026〕第5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水利局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项目名称:**县洹南灌区(已建)项目准予取水
许可类别:行政许可
许可内容:
本机关于2026年3月24日受理你单位提出的取水许可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和《取水许可和水**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等规定,我局组织专家对《**县洹南灌区(已建)水**论证报告书》进行了技术评审。结合专家评审意见,经研究,许可如下:
一、基本情况。**县洹南灌区(已建)是**省漳南灌区的分灌区,由洹南分灌区和洹东分灌区**县境内部分组成,位于**县东部**。灌区设计灌溉面积28.9万亩,现状有效灌溉面积9.6万亩。灌区为渠井结合灌溉,地表水源为**河地表水。漳南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已批复,完成改造后**县洹南灌区有效灌溉面积将恢复至28.9万亩。
该灌区于2020年2月10****水利厅发放的取水许可证(取水豫0503字2020第293号),许可水量为5000万m3/年,有效期限自2020年2月10日至2025年8月31日。电子证照变更时换取水许可证(D410522S2021-0037),许可水量5000万m3/年,有效期限自2020年2月10日至2025年3月31日。为保障日后用水需求,重新办理取水许可手续。
二、同意该灌区规划水平年2030年许可水量3955万m3/a。水源为**河地表水,取水用途为农田灌溉用水,从**河郭盆闸前引水。水源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要求。无退水。
三、灌区P=50%保证率下小麦净灌溉定额112m3/亩、玉米净灌溉定额88m3/亩,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0.619,满足《**省地方标准-农业用水定额》(DB41/T958-2020)定额标准。灌区用水指标先进性、节水潜力、节水措施、保障措施基本满足节水评价要求。
四、灌区取水口为**河郭盆闸前,年许可水量为3955万m3,占郭盆闸多年平均来水量均值17300万m3的22.9%,对区域地表水水**、水功能区、其他取水户、水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五、按照《取水计量技术导则》(GB/T28714-2023)要求,你单位应加强计量设施配备与管理使用,定期检测、维护和更换设施,不同用水单元应当分别计量,取水在线监测设施要保持在线并确保与**省取用水管理平台联网正常运行。
六、我局根据实际情况****水利局对取水工程或者设施进行现场核验,经验收合格的,由我局核发取水许可证。你单位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时,应当重新进行水**论证,并重新申请取水。
待流域/区域地表水水量分配方案正式印发后,本许可取水量须无条件服从水量分配方案的统一调整与管控,审批机关将按正式方案重新核定或调整许可水量。
七、****水利局负责该灌区取用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及时向负责日常监督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实际取用水情况。你单位应强化节水用水管理,做好取用水总结、取用水台账、用水统计直报系统填报;进一步加强节水宣传,提高节水意识。如果遇到枯水年或枯水时段等特殊情况,你单位要按照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实行取水紧急限制措施。
行政相对人名称:****发展中心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522MB0P73747B
法定代表人姓名:仝国峰
许可决**期:2026年3月24日
有效期自:2026年3月24日
有效期至:2029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