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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的公告》(生态环境部,2018年9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县毗雄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毗雄河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县
联系人:鲁老师
联系方式:151****2580
公示期间:公众可以信函、电话或其他方式,向我司咨询相关信息,并提出有关意见和建议,反应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姓名、地址、电话或邮箱)以便我们及时回复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