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牙科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149750.00元
最高限价(元):149750.00元
投标保证金额(元):0元(本项目不收取)
采购需求:拟采购牙科净水机牙科椅等设备一套(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货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及验收办法: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或多证合****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副本等属于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材料;供应商若为自然人时提供中华人民**国居民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供其中任意一项:
①投标供应商属于法人的提供合法有效的经法定审计机构审计的2024年度或2025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四表一注,以及审计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审计人员的执业证书)(须加盖审计机构章);
②供应商内部的2026年以来任意1个月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③提供投标供应商近1****银行****银行资信证明;
④近1个****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投标担保函;
⑤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其他组织的,提供2025年1月至今投标截止日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无欠税或零申报)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标书代写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范本)。
本项目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较大数额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执行),“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①供应商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公章(截图须体现查询时间,查询时间为: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②为本采购项目提供前期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除能源、金融、通信、保险等****公司外,****公司****公司授****公司参与的,****公司授权书,并注明****公司承担)相关证件在年检期间或者无法提供的,****机关出具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供声明函并加盖公章,格式详见响应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采购。根据《****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对小微企业参与投标的产品或服务的价格给予20%的扣除,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小微企业分包的价格给予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严格按照财库〔2020〕46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执行。提供的声明函必须真实,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本项目的所属行业:工业,请按该行业划分标准进行中小企业声明。
②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遵财采〔2022〕17号)、《****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采购项目中标企业为小微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的)的,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③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遵财采〔2022〕17号)、《****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投标中享受同等优惠,但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中小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④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遵财采〔2022〕17号)、《****财政局关于转发的通知》(遵财采〔2022〕37号)文件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如为生产厂家,需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②供应商如为代理商,须提供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经营范围应当涵盖所投报医疗器械的所属类别,供应商不得超出经营范围进行投标。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6年04月 09 日9:00至2026年04月 15 日17: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市**大道日月星壹号公馆六栋二单元1101室
方式:现场获取【(1)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特定资格要求复印件(如有)(加盖公章)现场获取;
(2)委托代理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特定资格要求复印件(如有)(加盖公章)(谢绝邮寄)】
售价:500.00元(含电子文档)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04月 20 日14时30分标书代写
递交地点:**市**大道日月星壹号公馆六栋二单元11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路街道白杨坡89号楼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市**大道日月星壹号公馆六栋二单元1101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负责人:吴敏(项目负责人)、钱镜旭、王娟
电话:0851-****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