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博州城东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博乐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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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州**220****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日期:2025年06月11日

博州环评函〔2025〕20号

****公司****公司:

你公司报送******公司编制的《博州**220****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拟建项目位于**市达勒特镇,线路包括两部分,其中:①西境~达勒特π****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自西境~达勒特110千伏线路π接点起,至**220****电站止。西境侧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2°10'35.530",北纬44°49'50.570";达勒特侧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2°15'37.756",北纬44°48'23.967",**220****电站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2°16'10.247",北纬44°49'35.551"。②永集湖~达勒特π****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线路自永集湖~达勒特110千伏线路π接点起,至**220****电站止。达勒特侧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2°17'31.728",北纬44°47'43.002";永集湖侧起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2°17'42.826",北纬44°47'37.922",**220****电站,终点地理坐标为东经82°16'10.247",北纬44°49'35.551"。项目拟**2条输电线路,其中①西境~达勒特π****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杆塔39基,其中单回路直线塔14基,单回路耐张塔9基,双回路耐张塔8基,双回路直线塔8基,架设单回路长约7.8千米,双回路长约4.8千米,线路路径全长约12.6千米(线路折单长度约17.4千米)。②永集湖~达勒特π****电站110千伏线路工程,**杆塔19基,其中双回路耐张塔8基,双回路直线塔9基,单回路耐张塔2基,架设线路约5.8千米,其中单回路长约2×0.3千米,双回路长约5.2千米线(线路折单长度约11千米)。项目总投资228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5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的2.78%。

根据《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分局《博州**220****电站110千伏送出工程现场核查意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原则同意该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在施工建设及运行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㈠加强施工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垃圾、弃渣和污水应集中、妥善处置;要采取湿法作业、物料覆盖、设置围挡等措施,防止扬尘、噪声污染环境。施工完毕后,应及时恢复施工道路等临时用地的原有土地功能。

㈡严格落实噪声防治措施。线路选用的导线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且应优化输电线路的导线特征。线路沿线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2类标准限值(昼间60dB(A),夜间50dB(A))。

㈢采取有效措施,保证线路沿线工频电场强度、工频磁感应强度均能够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表1频率为50赫兹时“公众暴露限值”:工频电场强度≤4000伏/米;工频磁感应强度≤100微﹒特斯拉。架空输电线路线下的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其频率50赫兹的电场强度控制限值为10000伏/米,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

㈣设立电磁防护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靠近带电架构;在输电线路沿线区域周围沿途人员活动频繁区域设置警示标志,防止公众长时间在输电线路下驻留。

㈤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选址、建设、运营全过程落实环境影响保护措施、公开环境信息的主体,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环评信息,畅通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渠道,保障可能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权益。

三、本项目须开展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在施工招投标文件、施工合同和项目监理合同文件中明确环保条款和责任。委托有资质单位(具有工程监理资质或环境影响评价甲级资质单位)编制工程监理专项报告,建立专项档案,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项目正式施工后每月一次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月度报告,项目试生产前提交工程环境监理总报告。

四、项目竣工后,你公司须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组织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如建设项目发生重大变动,须另行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并依法重新报批;该项目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后决定开工建设的,应重新报我局审核。

五、你公司应在收到本批复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的《报告表》****环境局****分局。

六、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环境局****分局负责项目施工及运营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工作,博州生态环境****支队不定期进行抽查。

2025年6月11日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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