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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受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11日-2023年8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909-****351(兼传真)
通讯地址:**市**区前程路5号楼A区304,邮编8334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脱密 文本 | 受理日期 |
| 1 | ****制品厂废旧塑料回收造粒生产线建设项目 | ****牧场多尼吉尔村 | **** | **市****公司 | 上传文本 | 2023.8.11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审签领导:王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