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作业审核意见(普洛斯物流园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涉甬台温油气管道、**LNG管道施工)
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作业审核意见表
文书编号:****
申请企业
全称
******公司
申请企业联系人及电话
项目名称
普洛斯物流园道路及配套设施工程一期涉甬台温油气管道、**LNG管道施工
涉及管道
甬台温油气管道
**LNG管道
管道企业联系人及电话
施工地点
**市柳市镇黄华物流南路
施工开始时间
2026年3月30日
计划结束时间
2026年5月31日
施工作业类型
穿跨越管道的施工作业
施工作业
方案主要
内容
物流南路的污水管道位于**LNG管道下方与该管道垂直交叉,净空为1m,采用人工开挖施工;桥梁灌注桩共24根位于成品油管道西侧,平面距离为9m至48m,采用旋挖钻孔灌注桩施工;道路路基泡沫混凝土位于油气管道上方,距离成品油、天然气管道垂直距离≥29m,**LNG管道盖板涵两侧回填泡沫混凝土;桥梁梁板采用汽车式起重机吊装施工,吊点设置在距离油气管道5m以上。
管道保护措施
1、对所有参加管道保护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特别强调管道施工的安全注意事项;
2、施工前应验证以明确油气管道位置,取得相应的地下油气管道资料;管线验证结合管道保护措施一同实施;根据地下管线相关数据对施工范围的管线进行确认定位拉设警戒标识,并由管道业主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及维护,注意防腐层及阴保系统的保护;施工过程中及运行过程中必须实时监测管道安全,且做好安全措施;
3、施工期间施工负责人全程旁站,所有人员必须听从管道管理人员和现场施工负责人指挥,管道管理人员进行专人看护;
4、管道附近的施工现场严禁出现明火现象,施工期间不得出现损坏管道行为;
5、施工过程中,管道中心线两侧5m范围内确需开挖时,应采用人工开挖,避免挖掘机将高压管道挖破,道路施工应在管道保护方案实施完成之后进行;
6、对区块路网建设期间的施工便道进行统一的规划梳理,形成合理、稳定、有序的出入流向,尽量减少施工便道与被保护管线的交叉;合理安排管道保护与施工车辆通行,铺装广场、绿化施工的时序,管道保护措施完成并通过验收后,方可进行待建工程的施工;
7、夜间施工所用的大功率照明灯具,与管道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6米,并要求使用无破损灯线;所有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吸烟;
8、制定专项安全管理奖罚制度,对于违反安全规定、违章操作的行为严惩不贷;对于施工期间完全遵守安全措施的给予一定物资奖励。
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我局受理了该项目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作业的申请,并按照要求组织进行项目安全评审。
经审核,申请企业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提交的施工方案已通过安全评审,现予以批准作业,请接文后严格按照施工作业方案组织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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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3日
抄送
****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