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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 50 吨高性能复合材料加工建设项目竣工及调试时间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 50 吨高性能复合材料加工建设项目
地址∶**省**市**市**街道七里大街恒顺产业园内
竣工时间:2025年4月8日
建设内容:项目租赁**市恒顺****公司标准化厂房,实际占地面积为 750 平方米,主要建设年产 50 吨高性能复合材料加工生产线一条。
调试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7月8日
调试过程中产排污情况:
废气:预混、烘干、热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有组织排放。
废水:不产生生产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预处理达标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本项目采用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
固废:生活垃圾由垃圾桶分类收集,交环卫部门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集中收集,定期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危险废物分类收集于危废贮存库,定期交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反馈电话:158****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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