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标段名称:****公司安全公共平台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3月27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评分标准”、“响应文件提交截至时间”、“开启时间”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
1.采购文件“六、磋商成交原则及评分标准”中“(2)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具有国资企业安全咨询服务经验或驻厂安全服务经验的,每提供一份完整合同(需包含合同双方信息、项目名称、签订日期、项目内容),得4分,最高不超过12分;自2022年1月1日起,具有非国资企业安全咨询服务经验或驻厂安全服务经验的,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2分,最高不超过6分;本项最高12分,未提供任何有效业绩或业绩不符合要求(无合同、无服务内容)的,得0分。注:国资企业与非国资企业认定标准:国资企业指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全资、控股、****公司;非国资企业指除上述国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含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修改为“(2)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供应商具有国资企业安全咨询服务经验或驻厂安全服务经验的,每提供一份完整合同(需包含合同双方信息、项目名称、签订日期、项目内容),得4分,最高不超过12分;自2022年1月1日起,具有非国资企业安全咨询服务经验或驻厂安全服务经验的,每提供1个有效业绩,得2分,最高不超过6分;本项最高12分,未提供任何有效业绩或业绩不符合要求(无合同、无服务内容)的,得0分。注:国资企业与非国资企业认定标准:国资企业指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及其全资、控股、****公司;非国资企业指除上述国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含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安全咨询服务:指提供安全风险评估、隐患排查、体系建设、预案编制、安全培训、技术咨询等非驻场类技术服务。驻厂安全服务:指供应商指派专职安全人员长期进驻委托单位现场,从事日常安全管理、现场检查、作业监护、隐患治理跟踪等驻场式安全管理服务。”
2. 响应文件提交时间由“2026年4月9日14点00分(**时间)”修改为“2026年4月14日14:00分(**时间)”。标书代写
开启时间由“2026年4月9日14点00分(**时间)”修改为“2026年4月14日14:00分(**时间)”。标书代写
三、其他补充事宜
除上述更正、补充和解释外,采购文件其他内容及条款不变。
上述更正内容如与原采购文件有冲突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
地址: ****园区金鸡湖大道88号人工智能产业园G1栋15楼
联系方式:成晓宇 0512-****62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园区翠薇街9****中心3A层05-08单元
联系方式:徐毅惠0512-****70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毅惠
电话:0512-****7061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