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司法局关于嘎栋街道万景社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项目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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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社区)”创建项目的比选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4-07 16:40

为推进全市基层法治建设工作,夯实法治宣传教育根基,****拟在景****社区开展“******社区)”创建项目。经研究,决定通过比选方式确定项目服务单位,现诚邀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参与本项目比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社区“******社区)”创建项目

(二)项目预算:100000.00元(含税、设计、施工、售后等全部费用)

(三)建设地点:****社区。届时,比选申请人参加集体踏勘,集体踏勘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

(四)建设内容:本次创建工作聚焦两大核心板块,即万达六****广场法治文化阵地打造、“万景和谐家园”八大功能室法治元素融入核心板块,所****社区旅居群体、多民族居民的高频法治需求,突出实用性、特色性和互动性。

(五)采购方式:比选。

(六)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完成项目建设并通过验收,验收主体为****。

(七)比选范围:本项目建设内容所涉及的全部设计、施工及相关服务。

二、比选内容

项目报价、设计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等内容。

三、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登记注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项目相关业务。

(二)其他要求:

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比选。

5.具备广告宣传栏设计制作经验,拥有相关成功案例。

6.熟悉司法行政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内容及相关要求。

7.拥有合法使用图片库、字体库、人物肖像等素材的版权授权,确保所用配图、文字等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

(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提交材料清单

(一)比选申请单位简介。

(二)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比选的无需提供)。

(五)比选申请人自行出具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加盖公章)。

(六)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依法免税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七)申请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注:上述所有材料均需加盖比选申请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材料。

五、比选报名申请

(一)比选申请材料递交时间: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2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逾期不受理;

(二)比选申请材料递交地点: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傍山二路****3楼302办公室。(注:本次比选仅接受现场递交材料,不接受网上或邮寄方式)

(三)比选申请人须指派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明原件及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到场递交材料。

(四)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不予受理。

六、比选办法

(一)符合比选条件的单位需在现场踏勘结束后7个自然日内提交项目设计方案及报价明细书,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比选资格。以上文件应密封包装,并在封口处加盖单位印章。

(二)项目实施单位采用综合评分法,****小组对不少于3家申请人的报价、设计方案、质量保证措施、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排名第一的为中选单位(未中选单位不给予任何费用补偿)。

(三)中选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双方签订正式合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及**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因轻信其他渠道信息造成的损失,项目实施单位不承担责任。

八、联系方式

实施单位:****

联系人:鲁女士

电话:0691-****736

地 址:西双版纳旅游度假区傍山二路****3楼302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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