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市**区中部涝区(司马浦镇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可研阶段勘查及可研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招标工作顺利进行,****(以下简称“采购人”)拟自主择优委托招标代理单位对以下项目开展招标工作,特邀请各单位就该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进行报价。
一、项目名称
**市**区中部涝区(司马浦镇片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可研阶段勘查及可研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
二、项目建设内容及需求
项目建设内容:按20年一遇标准设计,司马浦西站进行技术改造,并进行扩建排涝流量约49m3/s;按20年一遇标准设计,司马浦东站进行技术改造,并进行扩建排涝流量约49m3/s;解决易涝点问题,****泵站、****泵站共2宗,泵站装机总功率均约65kw;并对破损老****电排站进行拆除重建,装机总功率约162kw;司马浦片区水系连通治理工程一期:全镇治理约35条河渠,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清淤清障约24.80km、水环境生态修复约8.40km、建设水系连通渠(管)约6.65km(含东沟溪、美仙溪连通管3.15km)、扩宽卡口约7处、整治阻水建筑物约4处及施工侵占2处、治理黑臭水体3条、**或重建约8宗水闸,修建暗渠清淤维修井盖约180处;司马浦片区水系连通治理工程二期:全镇治理35条河渠,护岸修复/**19.72km,整治池塘10宗、池塘清淤1.93万m2、湿地净化0.30万m2、岸坡整治1.0km。
项目需求:主要是进行可研阶段勘查及可研报告、社会稳定风险分析报告编制招标工作。
三、报名需携带资料(复印件及截图须加盖公章)并确保报名资料密封完好:
1、报名单位须提交资料:
(1)公司营业执照及招标代理资格证明资料;
(2)参照《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进行下浮报价。
(3)按采购人委托内容进行报价,格式自拟;
(4)根据公告规定代理机构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2、招标代理费包含可能出现流标而重新组织招标的一切费用,其费用不再追加,直至完成该项目招标全部工作。
3、招标代理****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在委托人明确的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的编制。
4、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泄露与本项目相关的任何招标资料和情况。
四、报名资料应密封盖章并于2026年4月14日17时前自行送达****后楼103办公室(地址:**市**区司马浦镇司英路1号)。逾期送达或者不按要求报送资料将予以拒收。选取结果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入选的采购代理机构,未被选中的单位不应有任何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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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