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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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区道口****商铺出租(南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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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编号 |
**** |
项目类型 |
集体经营性资产 |
| 所在地区 |
**省/**市/**区/道口铺街道/**** |
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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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转方式 |
出租 |
流转年数 |
3年 |
| 挂牌日期 |
2026-04-08 08:30:00 至 2026-04-17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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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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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享有权利 |
抵押融资权利:否, 再次流转权利: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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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详情描述 |
1. **区道口****商铺出租(南二),房屋面积约 102.01 平方米(以现场实际测量为准),出租期限 3 年,标的查看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 152****0779 。 2. 承租方租赁期间,水、电、暖、燃气、物业费以及其它因使用产生的费用由承租方负担,租赁结束时,承租方须交清欠费。 3. 承租方如对房屋进行改造装修等,必须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并办理合法合规相关手续后才可进行,若擅自对房屋进行局部改造或危险经营生产,由此产生的一切不利后果由承租方承担。 4. 承租方租赁期间严格按照约定使用标的,不得从事一切违法活动,否则一切责任及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5. 承租方若将房屋进行转租、分租,必须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否则,出租方有权收回房屋的使用权并终止合同,同时承租方所交纳的租金及合同押金不予退还。 相关其他条件: 1. 承租方须承诺,根据成交结果,在 5 天内完成合同签订,签定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完成价款支付,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即视为违约,所缴纳保证金直接划转到村集体账户。 2. 承租方须承诺,在挂牌期限内进行现场踏勘,并在挂牌公告期满前签署《现场踏勘确认书》,对现场实物情况进行最终确认,《现场踏勘确认书》将作为报名时的必要文件。 3. 承租方须承诺,本次出租为按标的现状交接,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标的现有状况接收;如公告明细与标的实物现状不一致的,以现场实物为准;承租方不得就由此产生的损失和风****中心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主张,一切后果和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4. 其他未尽事宜,以最终合同约定为准。 5. 凡报名成功者视为同意以上条款。 风险提示: 保证金缴纳: 保证金金额3000 元整,由投标供应商自愿选择如下方式之一缴纳: (1 )保函方式 由******公司出具同等金额的受让保证保函代替保证金,保费收取标准为:保证金金额的1‰ (保费金额低于 10 元的,按照 10 元收取),即人民币 10 元(¥ 10 )。保函申请人将保费一次性足额支付至保费收款专户后,由******公司出具相应保函。保函一经出具,保费不予退还。 保费缴纳扫描下方二维码: (2 )银行转账方式 以银行转账方式将保证金缴纳至保证金专户。出让方在确定成交方后将保证金退还给未成交方;竞价过程中如竞价方出现违规行为将扣除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 户:******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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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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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体类别 |
村集体经济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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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价格浮动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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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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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底价 |
11017元/年 |
保证金 |
3000元 |
| 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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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付账户 |
在线支付:****中心 “ 我的交费信息 ” 中上传缴费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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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易机构联系人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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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名称 |
赵经理 |
联系人电话 |
183****1211 |
| 联系人邮箱 |
联系人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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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让方服务费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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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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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意向方服务费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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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无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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