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供应商
| 1 | ****0424MAALPNK35Y | **** | 下浮率 | 1 % |
| 投标报价:按照2011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及配套文件取费后下浮1% | ||||
**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短板项目
中标(成交)公示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招标人) 委托****(代理机构)邀请招标的 **县2021年高标准农田建设补短板项目已于2026年04月01日15时00分在****开标室开标、评标,****委员会评定的评标报告,现将中标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评审得分:85.76分
中标价:按照2011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及配套文件取费后下浮1%
工 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陈前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府****公司
评审得分:80.86分
中标价:按照2011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及配套文件取费后下浮1.25%
工 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李桂洪
第三中标候选人:渝黔****公司
评审得分:77.38分
中标价:按照2011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标准》及配套文件取费后下浮0.5%
工 期:60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孙金成
中标结果公示至2026年04月10日 ,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11号令),在公示期内,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153****3351)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3)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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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