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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4502149 | 建设单位法人:吴一夫 |
| 易道江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大朗镇 |
| **省**市大朗镇石厦村科技二路1号 |
| ****厂区合并及改扩建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无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8-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23-C3523-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大朗镇 **省**市大朗镇石厦村科技二路 1 号 |
| 经度:113.97273 纬度: 22.91382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4-24 |
| 东环建〔2024〕212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5-09-01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24000 |
| 1000.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4502149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4502149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900MA4W87J90X | 竣工时间:2025-12-01 |
| 2025-12-01 | 调试结束时间:2026-02-10 |
| 2026-03-05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4-0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net |
| 项目为合并及改扩建建设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为合并及改扩建建设项目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项目合并及改扩建后总投资24000 万元,占地面积为66668.9m2,建筑面积117520.85m2。项目主要从事年加工生产干燥机3000台、铝铸件360吨、塑胶周边机械3500台、塑胶再生处理设备3800台,年研发塑胶周边机械155台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合并及改扩建后总投资24000 万元,占地面积为66668.9m2,建筑面积117520.85m2。项目主要从事年加工生产干燥机3000台、铝铸件360吨、塑胶周边机械3500台、塑胶再生处理设备3800台,年研发塑胶周边机械155台产品。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冲孔-机加工-焊接-研磨-前处理(除油、除锈、表调、磷化)-电烤干-喷粉、烘烤-测试-组装-包装; 2.熔融-压铸成型-打磨-机加工-焊接-前处理-电烤干-喷漆、烘烤-测试-包装; 3.前处理工艺:除油-水洗-除锈-中和-表调-磷化-水洗; 4.研发设计产品参数-产品整机或零件-装配-测试-包装; | 实际建设情况:1.冲孔-机加工-焊接-研磨-前处理(除油、除锈、表调、磷化)-电烤干-喷粉、烘烤-测试-组装-包装; 2.熔融-压铸成型-打磨-机加工-焊接-前处理-电烤干-喷漆、烘烤-测试-包装; 3.前处理工艺:除油-水洗-除锈-中和-表调-磷化-水洗; 4.研发设计产品参数-产品整机或零件-装配-测试-包装; |
| 项目此次内容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内容基本一致,无项目规模扩大、建设地点改变、生产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新增环境敏感目标或环保措施变动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等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废水 (1)综合废水 ①发电机喷淋废水:项目发电机尾气采用碱液喷淋装置进行处理,碱液喷淋装置里面的碱液能够有效中和酸性物质,由于酸碱中和之后生成盐,在水里积累,所以碱液喷淋用水要定期更换。喷淋塔废水年更换2.4m3。 ②水帘柜、水喷淋废水:项目喷漆过程中喷柜对废气进行初步预处理时会产生少量含有有机溶剂及油漆等污染物的废水,水帘柜用水对水质要求不高,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循环使用,浓度升高到影响对废气的初步预处理时,需将喷柜的废水进行收集。 水帘柜废水:项目水帘柜废水的产生量为46.44t/a,其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石油类、色度等。项目喷枪定期用清洗剂浸泡后水洗,年产生水洗废水6m3/a,喷枪水洗作为水帘柜废水的一部分,一同收集处理,则水帘柜废水(含洗枪废水)产生量为52.44m3/a。 水喷淋废水:水喷淋用水需定期更换,每2个月更换一次,年更换量为45t/a,更换的****处理站处理后回用。项目烤粉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水喷淋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该过程采用的喷淋水为普通自来水,水喷淋用水每2个月更换一次,更换量为6t/a。 综上所述,项目水帘柜、水喷淋废水量为103.44t/a。 ③前处理废水:项目前处理废水主要来源于除油、除锈、水洗、中和等废水,年产生前处理废水11372.48吨。 综上,项目综合废水包括发电机喷淋废水、水帘柜、水喷淋废水及前处理废水共11478.32吨/年,经收****处理站处理后,70%(8034.82吨/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 1 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前处理工序,剩余30%(3443.50吨/年)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1597-2015)表1排放限值的200%、**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较严的指标要求后经市政管网引入**市大****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寒溪河。 (2)研磨用水、打磨用水 项目进行湿法研磨过程中会使用到研磨用水,研磨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项目研磨补充水量为480t/a,研磨用水主要用于防尘,对水质要求不高,且清洗水中主要含颗粒物,捞渣过滤后可循环使用,不外排。 打磨工序产生的烟尘采用设备配套的喷淋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该过程采用的喷淋水为普通自来水,项目打磨工序年工作300天,打磨补充水量为3276t/a,打磨用水主要用于防尘,对水质要求不高,且清洗水中主要含颗粒物,捞渣过滤后可循环使用,不外排。 (3)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4020t/a,经隔油沉砂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较严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入**市大****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寒溪河。 (二)废气 (1)厨房油烟废气 项目有食宿员工700人,厂区内设有食堂,厨房设炉灶6个,厨房炒菜将产生一定的油烟。项目厨房油烟采用静电型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厨房油烟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大型规模标准。 (2)备用发电机尾气 项目设有6台备用柴油发电机,发电机使用柴油作为能源,柴油燃烧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发电机产生的尾气收集后经碱液水喷淋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尾气中SO2、NOx、烟尘的排放浓度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3)打磨工序废气 项目设有打磨工序,主要是将产品表面打磨光滑,打磨工序颗粒物的产生量为0.5092t/a。打磨工序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喷粉工序废气 项目设有4个烤箱对喷粉后的工件进行烘烤,烘烤温度在200℃左右。在烤粉过程粉末涂料受热熔化会产生有机废气。烤粉过程为直接加热,即燃烧的废气直接通过烤箱中加热,因此,烤粉工序有机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风管收集后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烤粉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 1“表面涂装”限值要求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烤粉工序燃烧天然气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烟尘经管道收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放浓度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 2 中加热炉的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的排放限值和《关于贯切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 号)中的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排放浓度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烤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厂区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5)喷漆、烘烤工序废气 项目喷漆、烘干过程中由于油漆中的有机溶剂的挥发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喷漆、烘烤工序产生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60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 1“表面涂装”限值要求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漆雾有组织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 1“表面涂装”限值要求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排放浓度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项目喷漆、烘烤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厂区内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漆雾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项目喷枪等设备停工清洁过程中需使用到清洗剂,该清洗剂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项目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厂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及其表 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6)前处理工序废气 项目前处理生产线的除锈工序需使用到盐酸,会有盐酸雾产生。盐酸雾主要为氯化氢,收集后引至配套设施“碱液喷淋装置”处理,然后由30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氯化氢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前处理除锈过程中产生的氯化氢大约有20%未被收集到,前处理工序产生的氯化氢厂区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7)焊接工序、机加工工序、装配工序废气 项目在机制加工过程中会产生金属碎屑。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项目应切实注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金属碎****公司回收处理。 项目将机加工后的钢材用电焊机等设备进行焊接,该过程使用到无铅焊料,会产生少量焊接金属烟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焊接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周界外的最高浓度小于1.0mg/m3,可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装配工序使用到激光镭射机在产品或零件上面雕刻产品编号等信息,雕刻过程中会烟尘,烟尘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装配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周界外的最高浓度小于1.0mg/m3 ,可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8****处理站恶臭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臭气,本项目废水站恶臭主要来源于污泥浓缩池,由于恶臭物质的逸出和扩散机理比较复杂,废气源强难于计算,****处理站属于小规模处理,废水主要为前处理废水、水帘柜、水喷淋废水,不属于异味较重废水类型,故在项目实施废水池加盖密闭、污泥当天清运等措施后,****处理站臭气浓度排放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三)噪声 项目采取了减振、消声、距离衰减和墙体隔声措施。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四)固废措施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设1间危废暂存间,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公司回收处理。 | 实际建设情况:(一)废水 (1)综合废水 ①发电机喷淋废水:项目发电机尾气采用碱液喷淋装置进行处理,碱液喷淋装置里面的碱液能够有效中和酸性物质,由于酸碱中和之后生成盐,在水里积累,所以碱液喷淋用水要定期更换。喷淋塔废水年更换2.4m3。 ②水帘柜、水喷淋废水:项目喷漆过程中喷柜对废气进行初步预处理时会产生少量含有有机溶剂及油漆等污染物的废水,水帘柜用水对水质要求不高,水帘柜废水、水喷淋废水循环使用,浓度升高到影响对废气的初步预处理时,需将喷柜的废水进行收集。 水帘柜废水:项目水帘柜废水的产生量为46.44t/a,其主要污染物为CODCr、SS、石油类、色度等。项目喷枪定期用清洗剂浸泡后水洗,年产生水洗废水6m3/a,喷枪水洗作为水帘柜废水的一部分,一同收集处理,则水帘柜废水(含洗枪废水)产生量为52.44m3/a。 水喷淋废水:水喷淋用水需定期更换,每2个月更换一次,年更换量为45t/a,更换的****处理站处理后回用。项目烤粉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水喷淋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该过程采用的喷淋水为普通自来水,水喷淋用水每2个月更换一次,更换量为6t/a。 综上所述,项目水帘柜、水喷淋废水量为103.44t/a。 ③前处理废水:项目前处理废水主要来源于除油、除锈、水洗、中和等废水,年产生前处理废水11372.48吨。 综上,项目综合废水包括发电机喷淋废水、水帘柜、水喷淋废水及前处理废水共11478.32吨/年,经收****处理站处理后,70%(8034.82吨/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 1 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前处理工序,剩余30%(3443.50吨/年)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1597-2015)表1排放限值的200%、**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 (DB44/26-2001) 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标准较严的指标要求后经市政管网引入**市大****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寒溪河。 (2)研磨用水、打磨用水 项目进行湿法研磨过程中会使用到研磨用水,研磨用水为普通的自来水,其中无需添加矿物油、乳化液等冷却剂。项目研磨补充水量为480t/a,研磨用水主要用于防尘,对水质要求不高,且清洗水中主要含颗粒物,捞渣过滤后可循环使用,不外排。 打磨工序产生的烟尘采用设备配套的喷淋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该过程采用的喷淋水为普通自来水,项目打磨工序年工作300天,打磨补充水量为3276t/a,打磨用水主要用于防尘,对水质要求不高,且清洗水中主要含颗粒物,捞渣过滤后可循环使用,不外排。 (3)生活污水 项目生活污水排放量为34020t/a,经隔油沉砂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较严值后,经市政污水管网引入**市大****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寒溪河。 (二)废气 (1)厨房油烟废气 项目有食宿员工700人,厂区内设有食堂,厨房设炉灶6个,厨房炒菜将产生一定的油烟。项目厨房油烟采用静电型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经处理后厨房油烟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大型规模标准。 (2)备用发电机尾气 项目设有6台备用柴油发电机,发电机使用柴油作为能源,柴油燃烧产生的主要污染物为SO2、NOx、烟尘。发电机产生的尾气收集后经碱液水喷淋装置处理后15m高排气筒高空排放,尾气中SO2、NOx、烟尘的排放浓度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 (3)打磨工序废气 项目设有打磨工序,主要是将产品表面打磨光滑,打磨工序颗粒物的产生量为0.5092t/a。打磨工序废气经设备自带的水喷淋除尘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明显影响。 (4)喷粉工序废气 项目设有4个烤箱对喷粉后的工件进行烘烤,烘烤温度在200℃左右。在烤粉过程粉末涂料受热熔化会产生有机废气。烤粉过程为直接加热,即燃烧的废气直接通过烤箱中加热,因此,烤粉工序有机废气及天然气燃烧废气一起经风管收集后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烤粉工序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 1“表面涂装”限值要求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烤粉工序燃烧天然气产生的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烟尘经管道收集后引至高空排放,排放浓度可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 2 中加热炉的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的排放限值和《关于贯切落实<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 号)中的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排放浓度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烤粉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厂区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5)喷漆、烘烤工序废气 项目喷漆、烘干过程中由于油漆中的有机溶剂的挥发会产生一定量的有机废气,喷漆、烘烤工序产生废气经收集后引至“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60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 1“表面涂装”限值要求和**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漆雾有组织排放达到《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 1“表面涂装”限值要求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排放浓度能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2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项目喷漆、烘烤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厂区内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漆雾厂界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无组织排放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扩改建标准,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项目喷枪等设备停工清洁过程中需使用到清洗剂,该清洗剂会产生少量的有机废气,项目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后,厂区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达到**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及其表 3 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 (6)前处理工序废气 项目前处理生产线的除锈工序需使用到盐酸,会有盐酸雾产生。盐酸雾主要为氯化氢,收集后引至配套设施“碱液喷淋装置”处理,然后由30m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有组织排放的氯化氢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前处理除锈过程中产生的氯化氢大约有20%未被收集到,前处理工序产生的氯化氢厂区无组织排放浓度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不会对大气环境造成明显的影响。 (7)焊接工序、机加工工序、装配工序废气 项目在机制加工过程中会产生金属碎屑。金属碎屑颗粒较大,质量较重,可通过自然沉降下落到收集槽内,不会飘散在空气中形成粉尘。项目应切实注意加强车间机械通风措施,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影响;金属碎****公司回收处理。 项目将机加工后的钢材用电焊机等设备进行焊接,该过程使用到无铅焊料,会产生少量焊接金属烟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焊接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周界外的最高浓度小于1.0mg/m3,可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 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项目装配工序使用到激光镭射机在产品或零件上面雕刻产品编号等信息,雕刻过程中会烟尘,烟尘以无组织形式在车间内排放。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风后,装配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周界外的最高浓度小于1.0mg/m3 ,可达到**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8****处理站恶臭废气 项目污水处理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臭气,本项目废水站恶臭主要来源于污泥浓缩池,由于恶臭物质的逸出和扩散机理比较复杂,废气源强难于计算,****处理站属于小规模处理,废水主要为前处理废水、水帘柜、水喷淋废水,不属于异味较重废水类型,故在项目实施废水池加盖密闭、污泥当天清运等措施后,****处理站臭气浓度排放能够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 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的要求。 (三)噪声 项目采取了减振、消声、距离衰减和墙体隔声措施。项目通过对噪声源采取适当隔音、降噪措施,使得项目产生的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的要求,不会对周围环境造成明显不良影响。 (四)固废措施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建设1间危废暂存间,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危废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公司回收处理。 |
| 项目污染防治设施与环评内容产生变动,前处理工序污染防治设施环评规划为“碱液喷淋装置”,实际建设为“碱液喷淋装置+活性炭吸附”,其余污染防治措施均与环评保持一致。项目其他内容与环境影响报告表建设内容基本一致,无项目规模扩大、建设地点改变、生产工艺变化导致新增污染物、污染物排放量增加、新增环境敏感目标或环保措施变动导致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等重大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强化环境风险管控,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实际建设情况:强化环境风险管控,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
| 无变动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0.3444 | 0.3444 | 0 | 0 | 0.344 | 0.344 | |
| 0 | 0.1377 | 0.1377 | 0 | 0 | 0.138 | 0.138 | |
| 0 | 0.1377 | 0.0172 | 0 | 0 | 0.138 | 0.138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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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1.2451 | 1.2451 | 0 | 0 | 1.245 | 1.245 | / |
| 1 | 前处理废水处理设施 | ****处理站处理后,70%(8034.82 吨/年)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 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表 1 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后,回用于前处理工序,剩余 30%(3443.50 吨/年)达到《电镀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DB44/1597-2015)表 1 排放限值的 200%、**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GB/T31962-2015)B 等级标准较严的指标 | 与批复一致 | 《****建合并及改扩建项目验收检测报告》(编号:YX****2708) | |
| 2 |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 经预处理达到**省《水污染物 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符合《污水 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 级标准 | 与批复一致 | 《****建合并及改扩建项目验收检测报告》(编号:YX****2708) |
| 1 | TA006:水喷淋+活性炭吸附装置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中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与批复一致 | 《****建合并及改扩建项目验收检测报告》(编号:YX****2708) | |
| 2 | TA007: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 |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中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与批复一致 | 《****建合并及改扩建项目验收检测报告》(编号:YX****2708) | |
| 3 | TA009: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 | 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与批复一致 | 《****建合并及改扩建项目验收检测报告》(编号:YX****2708) | |
| 4 | TA002:碱液喷淋 | 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与批复一致 | 《****建合并及改扩建项目验收检测报告》(编号:YX****2708) | |
| 5 | TA003:碱液喷淋 | 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 | 与批复一致 | 《****建合并及改扩建项目验收检测报告》(编号:YX****2708) | |
| 6 | TA012: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 | 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执行《工业窑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加热炉-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同时满足《关于贯彻落实的实施意见》(粤环函﹝2019﹞1112号)中的排放限值,折算浓度参考《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5.2中其他工业炉窑过量空气系数1.7进行换算,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中表面涂装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 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的较严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已批复一致 | 《****建合并及改扩建项目验收检测报告》(编号:YX****2708) | |
| 7 | TA011:布袋除尘 | 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的较严值; | 与批复一致 | 《****建合并及改扩建项目验收检测报告》(编号:YX****2708) | |
| 8 | 油烟静电处理器 | 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 | 与批复一致 | 《****建合并及改扩建项目验收检测报告》(编号:YX****2708) |
| 1 | 减振、消声、距离衰减和墙体隔声措施 | 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的要求 | 与批复一致 | 《****建合并及改扩建项目验收检测报告》(编号:YX****2708)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采取符合国家环境 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安全分类贮存,并依法依规处理处置。 | 建设1间危废暂存间,1间一般固废暂存间,危险固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一般固****公司回收处理; |
| 无依托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依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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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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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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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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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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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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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