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长沙新林制药有限公司新林制药产业园二期智慧中医+云药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审批
湖南-长沙-望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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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林制药产业园二期智慧中医+云药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前的公示
2026-03-23

项目名称

****新林制药产业园二期智慧中医+云药房项目

建设地点

长****开发区雷高路66号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方瑞****公司

项目概况

********开发区赤岗路与雷高路交叉口西南角(****预留用地内)**新林制药产业园二期智慧中医+云药房项目。项目建成后预计年产300000方药剂煎药及51.5吨黄精等药食同源产品。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调剂废气经“集气罩+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22m排气筒排放;煎药中心煎药异味经“集气罩+除湿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2m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经“加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排放;膏剂生产线提取罐过滤出渣工段产生的异味、粉碎粉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换气无组织排放;蒸煮及烘干废气引出车间外无组织外排;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引至屋顶排放。调剂产生的有组织粉尘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7823-2019)表1标准限值;无组织粉尘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煎药产生的臭气浓度、污水处理站产生的NH3、H2S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NH3、H2S和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改扩建标准值;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

(2)水环境影响

项目排水采用雨污分流,污污分流。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中表4中三级标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3)声环境影响

通过基础减振、建筑隔声等措施,确保营运期项目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废弃药渣由第三方每日清运;纯化水系统产生固废、煎药异味处理产生的废活****设备厂家回收处理;废包装材****收购站;污水处理站污泥经压滤后委托垃圾****填埋场处理;不合格品、布袋除尘器****回收部门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站恶臭处理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机油及废油桶、含废油抹布手套等危险废物收集至危废暂存间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及《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相关规定。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公众参与情况

现行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未对环境影响报告表公众参与作强制性规定。

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

的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0731-****6517

通讯地址:**经开区**路1****委会办公楼二楼环委办

**经****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3月23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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