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县2026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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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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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2026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县2026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为有效实施国土空间管控,合理配置土地**,积极发挥计划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中的导向作用,确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应管理,优化产业布局、盘活国有存量和土地闲置资产,深入推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保障全县城市、****园区建设项目用地需求。依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土**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通知》(云自然资权益〔2026〕17号)、**县国土空间规划及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近三个年度土地供需情况,制定本年度计划。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意义、适用范围及期限

(一)计划编制的目的

为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时序,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强化土地市场调节作用,落实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引导各类项目投资,优化产业布局,保障民生建设项目用地及县域城市建设,促进全县社会经济发展。

(二)计划编制的意义

1.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的重要手段

计划是落实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建设功能分区与布局的重要手段。实现土地供应总量控制,增强政府运用土地供应政策调控经济运行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土地供应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2.实施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的重要举措

计划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它的实施保证了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规划的实施,确保城市建设重点发展区域的开发建设,有利于引导城市建设发展方向。

3.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

计划的实施加大盘活和挖掘了存量土地的力度,体现了提质增效、节地提效的要求,能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引导科技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

4.有力推进“增存挂钩”机制的落实

在招商引资及落实项目用地工作中,优先安排使用存量建设用地,能消化批而未供土地基数,推进严控增量,盘活存量的“增存挂钩”机制落实。

(三)计划编制的适用范围和期限

适用范围为全县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供应,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对自然**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坚持土地供应服从、服务社会经济建设发展,严格控制增量,努力盘活存量的总体要求,推动土地利用规范、节约、集约、高效,充分运用土地计划调控手段,切实安排好计划年度内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为推动县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精准的土地要素保障。

(二)基本原则

1.重点保障、民生优先。坚持以改善社会民生、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为重点,优先安排社会民生、重大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项目用地。

2.优化结构,有保有压。增强土地**对产业发展保障力度,提高工业用地供应占比,加强产业准入。充分保障信息技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农特产品加工等领域的项目落地,推动科技创新,促进产业链升级和实体企业节地提效。加强布局优化和规划引导,打造高质量的产业空间。

3.严控增量,盘活存量。坚持“增存挂钩”,狠抓存量盘活,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继续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的处置、利用及开工力度,不断拓展存量建设用地空间。优先供应批而未供、****政府收回的国有土地,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4.集约节约,提高效益。规范和强化节约集约用地评价考核,深入推进土地要素****园区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不断深化市场配置**的决定性作用,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

三、计划指标及配置

(一)供应总量:2026年度全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41.7041公顷。

(二)新增及存量、划拨及有偿供应比例:新增建设用地供应9.9648公顷(国有建设用地1.9514公顷、集体建设用地8.013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3.9%;存量建设用地供应31.7393公顷(国有建设用地31.739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76.1%。拟以划拨方式供应面积16.116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8.6%;拟以出让方式供应面积25.587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61.4%。

(三)供应结构:住宅用地5.571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3.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9.091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1.8%;交通运输用地0.5446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3%;商服用地4.448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0.6%;工矿仓储用地14.783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5.4%;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1.855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4.5%;特殊用地5.409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3%。

(四)供应地块所在乡镇:中心镇供地9.3223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2.4%;荣将镇15.994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8.3%;新庄乡0.490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2%;**坝镇12.4337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9.8%;兴泉镇1.2074公顷,占供应总量的2.9%;通达乡0.469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1%;船房乡1.2921公顷,占供应总量的3.1%;**乡0.4939公顷,占供应总量的1.2%。

四、政策导向与执行标准

(一)着眼全局,统一有序、规范供应。本年度各类建设项目用地供应,按照本计划确定的指标实施。

(二)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充分保障招商引资、重点建设项目和特色优势产业用地需要。

(三)根据县城城市规划区控制性规划,认真落实房地产用地调控政策,重点保障城市基础设施、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康养项目、****园区等项目用地供应。

(四)遵行土地供应方式和程序。对工业、商业、娱乐、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或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意向用地者的,必须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有偿供地,****交易中心统一在土地市场公开进行。扩大有偿使用范围,积极推进经营性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运输、水域及水利设施等用地的有偿使用。

(五)坚持节约集约用地政策,建设项目用地鼓励利用存量,控制增量。工业用地项目提倡和推广多层标准厂房建设,在工程理念设计、建设项目准入、土地供应和审批、土地开发利用和供后监管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或地方相关行业用地标准,无用地标准的,按节地评价意见进行把控土地预审、土地供应和审批、土地开发利用和供后监管。

(六)按照县城规划区功能定位、产业政策和主导发展方向,优先安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交通、水利、能源等项目用地,控制县城规划区内经营性房地产开发用地总量,防止挤占城市其他用地指标。

五、计划实施保障

(一)强化措施,确保服务效率质量。计划实施中,要把握全面,突出重点,强化服务,保障供应,对年度重大项目用地、民生项目用地要采取超前介入,全程跟踪服务,确保项目建设用地需要。

(二)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计划指标有效落实。建立健全定期会商、政策协调、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制度。自然**、财政、住建、发改、生态环境、林草等相关部门要协调配合,做好建设项目用地供应前期准备工作,****政府、园区管委会也要充分发挥职能优势,积极配合做好计划实施工作。

(三)规范供地和供后监管。规范建设用地供应,切实加强建设用地供后土地开工、建设、竣工管理。

(四)坚持标准,规范操作程序。严格按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用地控制指标、“标准地”出让规定规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土地出让管理规定和进一步加强矿产**开发管理规定的通知》(云政发〔2015〕58号)的规定和程序做好供地工作,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维护土地市场秩序,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县2026年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用途

区县

合计

商服

用地

工矿

仓储

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管理

与公共

服务用地

交通

运输

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特殊用地

小计

廉租住房用地

经济适用住房用地

商品房用地

其他

中心镇

9.3223

2.3010

0

1.7694

0

0

0.1024

1.6670

3.9757

0

0

1.2762

荣将镇

15.9944

1.2247

7.1690

3.8022

0

0

3.8022

0

2.7682

0

0

1.0303

**坝镇

12.4337

0.9224

7.6141

0

0

0

0

0

1.0176

0.5446

1.8559

0.4791

兴泉镇

1.2074

0

0

0

0

0

0

0

0.6532

0

0

0.5542

新庄乡

0.4904

0

0

0

0

0

0

0

0

0

0

0.4904

船房乡

1.2921

0

0

0

0

0

0

0

0.4900

0

0

0.8021

**乡

0.4939

0

0

0

0

0

0

0

0

0

0

0.4939

通达乡

0.4699

0

0

0

0

0

0

0

0.1867

0

0

0.2832

**县

41.7041

4.4481

14.7831

5.5716

0

0

3.9046

1.6670

9.0914

0.5446

1.8559

5.4094

注:土地用途按照《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21010-2017)一级类统计。


**县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住宅用地总量和结构

2026年度**县住宅用地计划供应5.5716公顷,其中产权住宅用地5.5716公顷(其他住房用地1.6670公顷、商品住宅用地3.9046公顷)。详见表(1)、表(2)。

二、住宅用地供应布局

根据人口结构情况、居民住宅需求、房地产市场走势,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在区域分布上,中心镇计划供应1.7694公顷,其中:其他住宅用地1.6670公顷,商品住宅用地0.1024公顷;荣将镇计划供应3.8022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3.8022公顷。达到均衡合理布局,有利于促进供需平衡。

三、住宅用地供应保障措施

组织领导方面,由分管自然**工作的副县长统筹,自然**局具体组织实施,县直相关职能单位、中心镇、荣将镇、****中心配合落实;规划编制方面,坚持城乡统筹、供需平衡、绿色发展、控制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合理安排供应总量、结构、布局和时序;财政保障方面,县财政局充分保障住房用地地块的征地拆迁、前期开发等方面资金需求,确保各项计划指标能如期完成。

本计划公开网址为:http://www.****.cn/。


**县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表(1)

单位:公顷

市(县)

总量

产权住宅用地

租赁住宅用地

其他住宅用地

商品

住宅用地

共有产权

住宅用地

小计

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

市场化租赁住宅用地

小计

合计

5.5716

3.9046

0

0

0

0

0

1.6670

中心镇

1.7694

0.1024

0

0

0

0

0

1.6670

荣将镇

3.8022

3.8022

0

0

0

0

0

0


**县2026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宗地表(2)

单位:公顷

序号

宗地编号

宗地坐落

宗地面积

住宅用地类型

供应方式

计划供应时间

备注

1

****

中心镇

0.51

其他住宅

划拨

****0930

2

华地2024-05号

中心镇

0.1024

商品住宅

拍卖

****0930

3

华地2019-36-1号

中心镇

1.1570

其他住宅

划拨

****0930

4

华地2021-07号

荣将镇

0.9599

商品住宅

拍卖

****0930

5

华地2020-112-1号

荣将镇

1.8425

商品住宅

拍卖

****0930

6

华地2023-13号

荣将镇

0.9998

商品住宅

拍卖

****0930

合计

5.5716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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