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公司****公司近期拟对**北方****公司债权资产进行处置,拟处置债权合计为5,840.09万元,其中本金2,799.69万元、利息及迟延履行金3,040.40万元(利息计算至2026年3月20日)。资产分布地区为**市,债权具体情况如下:
一、债权基本情况
受****委托,聘****银行****公司风险资产**北方****公司债权本息的管理和处置工作,该债权本金2,799.69万元,利息及迟延履行金3,040.40万元(利息计算至2026年3月20日),债权总额合计5,840.09万元。贷款方式为保证和抵押,保证人为刘正彪、吴倚潼、胡巧成,抵押物为**市****公司、胡巧成名下2,948.41平方米房产和340.40平方米土地使用权。
二、债务企业概况
**北方****公司成立于2009年5月21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6490226,注册地址为**市**区**镇小台子村,企****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出资股东为刘正彪、刘忠权,法定代表人刘正彪,所属行业为通用设备制造业,工商登记状态为存续(在营、开业、在册)。企业无对外投资,无特许经营许可证。
三、保证人概况
1.自然人保证人刘正彪,男,住**市**区民主街。
2.自然人保证人吴倚潼,女,住**市**区民主街。
3.自然人保证人胡巧成,男,住**市**区五一路。
四、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为1、**市****公司名下位于**市**区五一路59号的商业办公房产1291.62平方米(第1、2、5层),及对应土地使用权121.57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至2041年11月23日止;2、胡巧成名下位于**市**区五一路59号的商业办公房产1,656.76平方米(第3-4、6-7层),及对应土地使用权218.83平方米。土地性质为出让其他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期限至2037年7月10日。上述房产、土地已办理抵押登记。
五、诉讼情况
该债权已全额诉讼,法院判决债务企业偿还全部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债权人对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目前该案处于执行阶段。
交易对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1)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2)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3)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4)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5)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6)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7)****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8)与债权转让方项目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
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
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公告发布日期为 2026年4月8日,有效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债权转让时,债权金额、抵质押物等资产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债权转让时实际状况和司法确认金额为准。
处置方式:组包或单户债权转让,或其他处置方式。
上述债权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24-****0263
传真:024-****0234
通讯地址:**市**区三好街81号
邮政编码:110004
分公司监察审计部门联系人:鲍女士
联系电话:024-****0215
中国长城****公司****公司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