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村片区消防附属站车辆器材装备采购项目采购更正公告(第一次)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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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鲁村片区消防附属站车辆器材装备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更正采购公告附件

更正内容:

采购公告附件:《政府采购代理委托协议》中“1、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国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定。”更正为:1、应当执行《****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有关法律规定。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4.****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n/****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以下简称“云平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口进行免费注册后,登录进入项目采购系统完成项目响应登记并在线获取磋商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响应资格将被视为无效)。

5.请投标/报价人按“远程开标”有关要求,在投标/报价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未按要求上传的将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报价。标书代写

6.在开标/唱价截止时间前,请各投标/报价人核实并确认填写授权代表的姓名与手机号码,若因填写的授权代表信息有误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标书代写

7.开标/唱价时,供应商应当使用编制本项目(采购包)电子投标/报价文件时加密所用数字证书开始解密,在规定的解密时限内完成。各供应商在参加开标/唱价之前须自行对使用电脑的网络环境、驱动安装、客户端安装以及数字证书的有效性等进行检测,确保可以正常使用。标书代写

8.在谈判/磋商期间,报价人未按要求在云平台“等候大厅”填写/响应谈判/磋商承诺和报价而导致的不良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9.PDF版采购文件与WORD版采购文件如有不一致的,以PDF版采购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云**街道**大道中161号

联系方式:0757-****660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桂城街道简平路6号天华商业楼办公5座14楼之一(住所申报)

联系方式:0757-****598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757-****5986

****

2026年04月08日


附件(2)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08
信息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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