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创业园提升改造项目已经宿开行审备〔2026〕6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概念方案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开发区迎宾大道西侧、****侧、**大道东侧、****侧。
1.2 工程规模:项目实施范围约12430.55亩。
1.3设计周期:10日历天。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设计服务费的支付时间、方式:合同签订后,提交成果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成果通过甲方或相关单位认可后付至合同价90%;配合甲方完成最终成果归档且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满一年后付清余款。
1.6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开发区****创业园提升改造项目概念方案设计,包****开发区建成区(研究****创业园(实施范围:迎宾大道西侧、****侧、**大道东侧、****侧)开展现场踏勘,对既有建筑、园区道路、绿地、水系等空间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并梳理问题;着眼全区未来发展空间,编制设计导则,统筹园区既有建筑、基础设施配套(道路、绿化、水系等)的空间提档升级、系统性重塑和精细化提升,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针对创业园明确总体实施节奏,制定实施计划,遴选关键"引擎项目"率先突破,完成典型项目概念设计,最终实现风貌质的飞跃。(其他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资料及规范要求)。
1.7本项目预算价为58万元,最高投标限价为58万元,高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下列条件:
4.3.1资格要求:具备注册城乡规划师,或规划类中级及以上职称(若职称证书未体现相关专业,须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学历证书佐证相关专业)。
4.3.2应具备下列条件:
4.3.2.1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3.2.2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2025年9月(含)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3.2.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4其他要求:
4.4.1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4.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4.2.2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4.4.2.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4.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4.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4.2.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4.2.7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4.3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招标文件提供时间:2026年04月09日09时00分至2026年04月16日17时30分。
5.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居民身份证的原件扫描件发送至邮箱(****@qq.com),发送时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及联系方式。
本项目共分一个标段。投标人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6年04月20日14点30分;标书代写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市科技企业孵化园809室。标书代写
7.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本次招标公****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官网发布。
8.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开发区发展****中心 |
地 址:**市黄河路28号(建行院内东附属楼3楼) |
| 联系人:吕萍 |
联系人:陈林 |
| 电 话:0527-****8668 |
电 话:152****2001 |
| 邮 编:223800 |
邮 编:223800 |
| E-mail:/ |
E-mail:****@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