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铁道北、张家、**十一队、**路西侧)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铁道北、张家、**十一队、**路西侧)建筑垃圾无害化处理服务项目
数量:192068
预算金额(元):****326
单位:吨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本次**积存建筑垃圾处置采用**化利用模式,具体可采取两种方式实施:一是将建筑****处理厂进行集中分拣处置;二是由移动式**化处理设备进驻垃圾转运调配场开展现场处置。该移动式设备日处理建筑垃圾能力最高可达3000立方米。两种方式选择将由企业视现场垃圾情况自行决定。
经处置后的建筑垃圾实现**化再利用,主要用于工程回填,部分加工为混凝土原料、道路回填材料,少量作为路基骨料;产生的少量生活垃圾统一转运至焚烧厂进行无害化处理。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26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目前,我市主**尚有4处总量为192068吨的建筑垃圾急需处理(经测绘:张家地块:建筑垃圾总量99334吨,铁道北地块:建筑垃圾总量19971吨,**路西侧地块:建筑垃圾总量67813吨,**十一队地块:建筑垃圾总量4950吨)。为保证**市生活环境达到环保要求,确保人们生活环境的卫生整洁,根据**省环****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需顺利完成有机垃圾**化处置各项既定工作指标,实现**回收与无害化处理的双重目标。经全面市场调研 ,**周边仅****可满足本项目全部采购要求,不存在其他可替代供应商,依据如下:(一) ****是**地区唯一取得建筑垃圾废弃物无害化处理特许经营权的供应商,承担着**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建筑垃圾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具有**市建筑垃圾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服务的独占性。(二)本项目是对建筑垃圾进行无害化的终端处置,****作为本地唯一专业企业,具备处置项目体量能力和场地及相关设备,且具有完 备的熟悉本地政策及管理标准,可精准匹配配套需求。(三)外地供应商难以快速适配,无法保障与城市环保工作协同推进。且可能引发多重风险:1.设备工艺适配不足,引发故障、工艺中断,导致建筑垃圾积压,造成环境污染;2.根据**省环****市政府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明确要求,本项目须于2026年4月30日完成,项目工期要求严格。外地企业因缺乏本地经验,处置效率下降,且外运处置极大增加时间成本,破坏全市建筑垃圾处置体系稳定性,影响全市环保工作推进;3.外地企业需开展工艺适配、设备改造、打包运输等工作,产生大量额外费用,造成财政资金浪费;4.****运输处置指标不达标或 操作不当的话,容易引发环境二次污染。综上,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的规定,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由****承担本项目服务的唯一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开发区黎明村一组
三、公示期限
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5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联 系 人:聂贵勇
联系电话:0435-****180
联系地址:**市**区千叶湖****中心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黄丹禹
联系电话:0435-****229
联系地址:**市新桥路259号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初审:王宇新 复审:卢刚 终审:赵承奇
附件信息: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专业人员论证意见.pdf (6.7 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