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植物表型AIoT系统性组网系统采购 | ||
| 品目 | 货物/设备/信息化设备/终端设备/其他终端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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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6年04月08日 16:09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04月01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04月08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张老师 |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2****0579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碚区天生路2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张老师 袁老师023-****0943、****2007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东**路333****中心2幢25楼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易老师 023-****2043,152****9092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植物表型AIoT系统性组网系统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4月01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将招标文件 第四篇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三、评标标准 3商务部分2.业绩评分项中说明第(2)项内容更正如下:
| 序号 |
更正前 |
更正后 |
| 1 |
(2)业绩分只对所投产品(同品牌同型号或同集成商)的最终用户业绩进行评分。最终用户指拟购设备的实际使用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高校、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种植企业等。需提供最终用户的项目验收报告、合同款项支付记录、购买合同[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物所在页(需体现安装调试或系统集成服务相关内容)、品牌/厂家型号页、数量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
(2)业绩分只对所投核心产品同品牌同类项目或同集成商同类项目的最终用户业绩进行评分。最终用户指拟购设备的实际使用单位,包括但不限于高校、科研院所、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种植企业等。需提供最终用户的项目验收报告、合同款项支付记录、购买合同[含合同首页、合同标的物所在页(需体现安装调试或系统集成服务相关内容)、品牌/厂家型号页、数量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按规定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认可。 |
2、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调整为:2026年4月24日09时00分至2026年4月24日09时30分(**时间,下同)接受投标文件。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标书代写
3、开标时间调整为:2026年4月24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更正日期:2026年04月08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已发布招标文件与本更正公告(一)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更正公告(一)内容为准。本更正公告(一)未进行修改的内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碚区天生路2号
联系方式:张老师 袁老师023-****0943、****20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东**路333****中心2幢25楼
联系方式:易老师 023-****2043,152****90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老师
电 话: 182****0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