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6-04-03 18:30
黔南****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4月3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黔南****生态环境局拟对**县钙基材料富矿精开****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3日-2026年4月1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075 、0854-****920
传真:0854-****075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旁黔南****生态环境局环评科
****开发区幸****饭店旁)黔南州、****服务中心****环境局B216室,0854-****920
邮编:558000
| 序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1 | **县钙基材料富矿精开****基地建设项目(一期) | **省-**-**县-广顺镇**村建材产业园 | ****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县广顺镇**村建材产业园,地理坐标:东经106度26分53.937秒,北纬26度15分53.916秒,为**项目。项目占地面积约为35017.95m2,总建筑面积约为12800m2,建设一条高活性氧化钙生产线,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双膛窑、煤粉制备车间、原料堆场、原料车间、成品筒仓、改性氧化钙粉体生产车间、氢氧化钙生产车间、办公楼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建成后年产10万吨高活性氧化钙、5万吨氢氧化钙和5万吨改性氧化钙粉体。项目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70.72万元,占总投资的2.44%。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设置围挡,施工现场、道路洒水降尘并及时清扫;运送建筑材料及渣土的车辆须用篷布遮盖,施工材料堆放覆盖防尘网,设置车辆轮胎清洗池清洗运载汽车的车轮和底盘上的泥土;选用符合国家排放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车辆,使用合格燃油。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运输车辆冲洗水、混凝土工程灰浆水等施工废水经沉淀池(2m3)沉淀后回用于施工现场、道路洒水;施工****园区已建设的生活处理设****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运输车辆进出场地缓速行驶、禁鸣喇叭,加强管理,文明施工,减少人为噪声等措施,减小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集中分类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开挖土石方平衡,无弃土;建筑垃圾分类收集,****回收站,不****政府部门指定地点处理。 (二)运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煤粉制备粉尘 煤粉制备粉磨在密闭设备内进行,煤块粉磨和煤粉筒仓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管道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2)产品筒仓粉尘 项目共设置3个筒仓储存产品,每个产品筒仓顶部均配有布袋除尘器,筒仓粉尘经布袋除尘器经仓顶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分别通过各筒仓顶部(距地面15m)排放口(DA002、DA003、DA004)排放。 (3)煅烧废气 项目采用双膛窑进行石灰石煅烧,煅烧产生的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引至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后,由1根20m高排气筒(DA005)排放。颗粒物、SO2、NOx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汞及其化合物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表4二级排放标准。 (4)原料石灰石筛分和窑前仓粉尘 原料石灰石筛分和窑前仓粉尘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5)石灰粉磨粉尘 石灰粉磨在密闭设备内进行,粉磨产生的粉尘通过集气管道进行收集至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 (6)包装粉尘 项目设置2台包装机,每台包装机分别设置1套集气罩收集粉尘,集气罩收集的粉尘分别引至一台布袋除尘器处理,经处理后的粉尘分别通过2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8、DA009)排放。执行《石灰、电石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8-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7)原料堆存装卸、车辆运输粉尘 石灰石和煤堆场采取封闭式钢结构大棚围挡,配置喷淋洒水设施,加强物料装卸管理,文明装卸,减少卸料落差;厂区内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封闭遮盖。厂界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食堂废水先经隔油池(2m3)预处理后和其他生活污水经化粪池(10m3)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处理厂处理。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使用。初期雨水收集至初期雨水沉淀池(500m3)沉淀后回用于项目厂区绿化用水、防尘洒水、车辆清洗用水和消化用水。 3.地下水、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采取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危险废物暂存间、化粪池等,各防渗区须按照相关要求做好防渗,重点防渗区基础必须防渗,防止油污等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进行基础减振,利用厂房隔音,加强厂区绿化。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处置。洗车沉淀池沉渣、除尘器收集粉尘、不合格石灰石收集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10m2),外售建材企业作为原料。一般固废暂存间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有关要求设置。 实验室废水、废机油和废液压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5m2),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危废暂存间的建设、危险废物的收集、管理、转运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和《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执行。 6.环境风险 本项目环境风险主要为废气事故排放、危险废物泄漏等引发的环境问题。应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风险防范措施,根据本项目存在的环境风险,按照相关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