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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局前期发布的《关于公布航道应急**库及公开征集应急测量与抢通**单位的公告》,在第一批应急**单位公示的基础上,开展了第二批航道应急测量与抢通**单位征集工作。经单位申报、资格审查等程序,拟确定第二批航道应急测量与抢通**单位(名单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
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7日。
二、异议受理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形式(附相关证明材料)向我单位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须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方式。匿名或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三、相关说明
入库仅代表单位具备参与我局相关应急项目的基本资格和意愿,不作为具体应急任务的直接委托、优先委托或中标承诺。具体应急任务发生时,我局将根据实际情况、响应速度、技术方案、费用报价等因素,依法依规确定具体应急处置单位。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电话:邢先生,****2061、150****4090。
| 相关附件: | 附件:****航道应急测量与抢通**单位公示名单(第二批).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