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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县吉定镇污水处理及收集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包括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县吉定镇污水处理及收集工程建设项目
地点:**县吉定镇
建设单位:****
建设内容:本项目主要**污水处理设计规模 200m3/d;**配套污水管网约 6.6km,尾水排放管 90m,同时对现有约 3km 污水管网进行清淤;****水厂进厂路约 565m。
公示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5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叶工
联系电话:157****35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