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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钢铁**再生利用一期项目一阶段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废钢铁**再生利用一期项目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废钢铁**再生利用一期项目一阶段
建设地点:**自治区包****集团****中心废钢区域现有空地及闲置厂房
建设单位:****
公示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5月6日(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李鑫、任博冉
联系电话:186****5348、151****8527
邮箱:****@163.com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