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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4月7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7日-2026年4月9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475-****849、****865(行政审批大厅) 传 真:0475-****849
通讯地址:**市新**阿古拉大街与门达路交汇处 邮 编:028000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煤场全封闭改造项目 | ****开发区 | **** | ******公司 | 本项目拆除斗轮机煤场四周防风抑尘网,建设1座原煤堆、斗轮堆取料机全封闭煤场建筑物,拟建封闭煤场长120m,宽90m,高35m。煤场内共2座煤堆,每座煤堆长度约为55m,宽度约38.5m,总贮量约为4万吨。配套建设轨道封闭棚以及全封闭斗轮机活动空间,封闭煤场结构拟采用桁架PE膜结构,煤场周围设3米高挡墙,**度方向两侧考虑1m高的堆煤荷载。 | 1.废气:新增2台防爆型固定式远程射雾器,安装于5m**台,实现煤场作业区全覆盖抑尘;配套建设自然通风系统(防雨百叶窗+屋面通风孔)。 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无新增生活污水。 3.固废:本项目无新增固废。 4.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对雾炮机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等措施;依托厂区现有厂房及围墙进行隔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