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中鑫汉润(平阳)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年处理7.5万吨一般固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审批
浙江-温州-平阳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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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中鑫汉润(平****公司年处理7.5万吨一般固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6-04-08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中鑫汉润(平****公司年处理7.5万吨一般固废项目

****园区**路15号

中鑫汉润(平****公司

建筑面积2792.5m2。年处置7.5万吨一般固废

2026年4月3****环境局**分局网站刊登了《关于受理中鑫汉润(平****公司年处理7.5万吨一般固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公告》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纳管,送****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出水执行《****处理厂主要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33/2169-2018),未涉及指标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废气:破碎及搅拌废气密闭收集经布袋除尘处理后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高空排放,恶臭废气密闭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高空排放。

噪声:注意设备维护,车间内合理布局,做好隔声降噪措施,合理安排生产时间。

固废:厂内各固废分类收集,燃料棒、废布袋、收集粉尘、不合格品、一般废包装暂存于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外售综合利用;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劳保用品、喷淋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暂存于危废贮存间,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统一处置。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5981 传真:****5020

通讯地址:****环境局**分局审批科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环境局

2026年4月8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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