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市公司并购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变更(补遗)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致各潜在供应商:

现对(****并购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作出如下变更:

一、第二章 磋商须知

原: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磋商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2.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应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磋商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逾期提供、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标书代写

更正为:4.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实质性要求)1.评审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小组应当启动异常低价响应审查程序:(1)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响应报价平均值65%的,即响应报价

其余内容不变,具体详见更正后的磋商文件。

******公司

2026年4月8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4-08
信息变更
对上市公司并购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变更(补遗)公告
当前信息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