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成化厂)拟于2026年4月10日,在********交易中心)开展川中区域2026年4月12日至2026年4月28日交收的液体硫磺交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准入要求
买方须同时具备以下两项条件:
****交易中心硫磺交易资质、资信等条件审查且注册硫磺交易会员(需新注册交易会员的企业,****中心官网:www.****.com交易会员入会指南办理)。
(二)须为完成中国石****公司****公司(以下简称西南油气田)审核监管准入程序的贸易商、终端客户等企业。
二、交易时间
液体硫磺:4月10日(星期五):11:00—11:10。
三、交易信息
(一)本次交易价格类型为升贴水报价。
(二)场次名称及信息: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长征牌硫磺川中区域四月下半月液硫竞价专场;
| 类别 |
参数 |
说明 |
| 竞拍量 |
12500吨 |
本次交易的**总量 |
| 起拍价 |
0元/吨 |
竞拍的起拍价 |
| 最大交易量 |
12500吨 |
允许单个交易会员最大交易量 |
| 最小交易量 |
2000吨 |
允许单个交易会员最小交易量 |
| 最小交易单位 |
100吨 |
允许单个会员单笔交易的递增量,只能依次单位的整数倍申报 |
| 最小变动价位 |
5元/吨 |
出价需为5的整数倍 |
| 最大加价幅度 |
100元/吨 |
单次加价的最大值 |
| 交收期间 |
2026年4月12日至4月28日 |
该周期内完成商品交付 |
| 交收方式 |
线下交收 |
交易双方线下自主完成商品所有权转移 |
| 付款条件 |
先款后货 |
买方按“周”支付预付货款后,由卖方发货 |
| 运输方式 |
买方自提 |
买方自行组织车辆按照卖方指令前往**点提货 |
| 违约金比例 |
30% |
合同约定的违约金比例 |
注:其他未尽事宜详见交易系统挂单信息,请提前登录交易系统仔细查阅。
(三)交收地点:本次交易为**包交易,****公司、****公司、**净化厂、磨溪净化厂、**净化厂5个交收地点。
(四)请提前登录电子交易系统,仔细查阅竞拍量、起拍价、交收期间等具体信息及电子合同文本。
(五)买方交易操作路径:交易管理-我是买家-竞拍响应-查询硫磺交易场次。
四、交易规则
(一)本次交易采用竞拍(竞买)交易方式,买方每场次均可多次申报量价,且新申报的量价无法进行减量或减价操作。单个买方仅有最新一组申报视为有效量价信息,其余申报自动撤销。
(二)交易场次中买方申报的有效量价信息按照“价格优先、量大优先、时间优先”规则参与排序并成交。
(三)参与交易前,****交易中心交易会员管理办法、现货交易管理办法、交易会员资金管理办法等交易规则,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上述规则以及本公告,自愿承担相关交易风险。
五、倒计时
场次竞拍有效申报总量等于竞拍量时,系统自动触发倒计时,倒计时时间为3分钟。****中心规定的倒计时长内,若无买方提出新的有效申报信息,则竞拍交易结束;若有买方提出新的有效申报信息,则竞拍交易倒计时自新的有效申报信息时刻起重新计算。场次到达交易截止时间且未触发延时机制时,交易强制结束,按照“价格优先、量大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成交。标书代写
六、交易延时机制
场次有效申报总量等于竞拍量时,在交易总时长结束时间前2分钟内存在新的有效申报,则该场交易结束时间将自动**5分钟;若延时的5分钟内存在新的有效申报,则该场交易结束时间再延时3分钟;若延时3分钟内存在新的有效申报,则该场交易结束时间再延时1分钟结束,后续不再延时。
七、交易保证金、服务费及履约保障
请交易会员提前将****交易中心对应的交易结算账户并主动查询到账情况,确保账户可用余额充足,以免无法参加交易。
(一) 交易保证金
按单位定额保证金500元/吨交纳。
(二)交易服务费
按2元/吨双边收取,买方服务费申报时冻结,成交后扣收。
(三)履约保障
交易结束后,未达成交易的买方交易保证金将释放,可操作出金;达成交易的买方交易保证金将转为履约保证金继续冻结,在预付款支付时等比例释放(履约保证金可作为预付款支付)。
八、预付款支付
本次交易预付款采用线上结算。
(一)付款周期。交易结束后,买方应以“7个自然日”为周期支付预付款,每个周期提货时长为7日,若最后一个周期时长不足或超过7日,预付款金额以实际计划提货时长计算。
(二)付款时间。买方应在每个提货周期前一个工作日15:30前,****中心电子交易系统线上向卖方支付预货款。
(三)付款金额。预付款金额=(预付款基价+成交单价)×周期提货量,预付款基价为场次中设置的中石化普光气田公开的当期汽运液体硫磺价格。
(四)若因硫磺价格上涨,导致提货周期内已支付的预付货款不能覆盖当期全部货款,则在预付货款用完前,经卖方通知后买方应当先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及时补缴预付款,如线上支付货款仍不能覆盖当期全部货款,买方再行通过线下进行补缴预付款。预付货款不足时,卖方不予发货。
九、质量标准
液体硫磺质量应符合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GB/T2449.2-2015《工业硫磺第2部分:液体产品》标准。
十、物流要求
(一)液体硫磺运输属于危险化学品运输。
(二)买方应在提货前,向卖方提交承运单位资质证照,及承运车辆人员登记备案表,并由卖方审核通过。
(三)若买方成交后,无法提供承运单位、车辆人员的资质证照,卖方有权拒绝发货,并视买方违约。
十一、交收规定及违约情形
(一)交易达成后,买方若未按约定时间支付预付货款,每逾期1日,买方需支付预付款总额1%的违约金(预付款总额=预付款基价+成交单价)×成交量);逾期超过10日(含10日),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预付款总额30%的违约金,已收取金额不予退还。
(二)买方应当以成交量占总成交量的比例,根据卖方安排分别在**包涉及的各厂**中按该比例提货。
(三)因本次交易**包各厂**提货时间不固定,买方须在卖方通知的48小时内按照卖方指定的提货计划及时组织车辆提货。
每逾期1日,买方需支付应付预付款总额1%的违约金;逾期超过10日(含10日),卖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买方支付预付款总额30%的违约金,已收取金额不予退还。
(四)买方应当在整个交收周期过半时,提货量须达到成交量的40%以上,非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或未经卖方同意,买方不可欠提商品,导致商品积压。
若提货量未达要求或欠提导致商品积压,给卖方造成损失,卖方有权划扣未按约定提货部分的违约金,违约金金额=(应提取货款-已提取货款)×30%违约金比例,且后续未提取**卖方不再发货。
(五)当期提货量不满足整车装车条件的尾单部分,原则上进行凑整装车。
(六)买方触发违约时,应按照合同约定违****交易中心冻结的买方保证金;违约金及保证金不足的,卖方有权追索。
十一、结算
(一)双方按交收期内的每日实际提货量以及每日结算单价据实结算货款。
(二)每日结算单价(S),为成交单价(Po)与每日基价(Pb)之和,即S=Po+Pb。每日基价(Pb)为对应交收日中石化普光气田公开的当期每日汽运液体硫磺价格。每日结算单价为含税价格,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按新税率计税方法做相应调整。
(三)交收期总结算金额,为每日结算金额的汇总额,即总结算金额=∑每日结算单价(S)×交收日实际提货量。
(四)商品在具体提货日对应的结算单价、提货量,以经双方确认的结算凭证中载明的为准。若因无基价导致无法生成结算单价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结算单价。
(五)交收期结束后,双方线下按照上述条件完成对账、结算货款以及发票开具等内容。
十二、其他披露事项
(一)买方超过35吨范围的短提,买方应当执行照付不议(不可抗力除外)。
(二)因卖方净化厂生产、设备原因停产减产以及不可抗力造成的短供,卖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其****交易中心解释为准。
(四)参与本次交易即视为同意遵守本公告,如有任何问题,请及时联系成化厂、****中心协助处理。
成化厂:
联系人:刘建川;联系电话:183****4202。
****中心:
联系人:孙志理;联系电话:139****4537。
刘 康;联系电话:176****3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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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