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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08
****向我局提出使用林地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林业局令第35号)以及国家和**省《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规范》等相关规定,现公示如下:
使用林地申请人名称:****
使用林地建设项目名称:**县红格镇**新隆片区光伏提灌项目
****机关:****改革局
被使用林地位置:盐****服务中心(零星国有,位于****社区****小组)
用林地面积:0.1011公顷,其中:临时使用0.0632公顷,永久占用0.0379公顷
用途:二级输水管、配水干管、配水支管、施工便道、消力井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截止2026年4月15日
公示期间,如有疑问或其他问题,请与以下人员联系。
联系人:高亚平、盛行琴
电 话: 0812-****027
****林业局
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