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苍县土地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关于南江至三台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先行用地征收土地面积、青苗、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的公示

审批
四川-广元-旺苍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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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先行用地征收土地面积、青苗、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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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被征收户及群众:

根据《****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3〕222号)、《****政府关于同意各市(州)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川府函〔2024〕190号)、《****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广府函〔2024〕46号)、《****政府关于印发〈**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的通知》(广府规〔2023〕2号)、《****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旺府发〔2023〕25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先行用地征收土地面积、青苗、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等情况公示如下:

一、欢迎被征收户及广大群众进行监督举报,监督的重点有: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补偿标准,青苗的权属、数量、补偿标准,成片林木的权属、种类、数量、补偿标准,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和零星林木的权属、种类、数量、补偿标准是否准确等。

二、被征收人弄虚作假骗取补偿的,经查证属实的,取消其补偿资格。

三、凡对征收土地面积、青苗、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等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限内(2026年 4月8日至2026年4月14日)向****咨询、反映和举报(0839-****591)。

四、本公示内容可在http://www.****.cn网站查阅。

特此公示。


附件:1. **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先行用地征收普济镇清江村六组地上附属设施、零星林木补偿公示表

2.**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先行用地征收普 济镇清江村六组、七组土地面积、青苗补偿、成片林木补偿公示表

3.**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先行用地征收大德镇黄柏村七组、八组土地面积、青苗补偿、成片林木补偿公示表

4.**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先行用地征收**镇**村六组地上附属设施、零星林木补偿公示表

5.**至**高速公路建设项目先行用地征收**镇**村六组土地面积、青苗补偿、成片林木补偿公示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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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8日

附件:附件1.xlsx
附件:附件2.xls
附件:附件3.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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