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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单位报送的《S305****基地北环路~淮选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研究所技术评估意见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书》结论。该项目为**项目,位于**市**县境内。本项目全长9.063公里,其中临白路~基地北环路段长4282m,②临白路~淮选路段长4781m。设计行车速度60km/h,按城市主干路标准设计,双向四车道,路基宽度24.5m,规划红线宽度40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两座铁路跨线桥工程、道路交叉工程、桥涵工程、照明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综合管线工程及其它附属工程等。项目永久占地规模约35.3332公顷。项目总投资70971.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262万元,占总投资的4.6%。该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交通规划要求。
二、根据《中华人民**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二条“本法所称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二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规定,你单位及环评编制****设计研究院****公司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本项目在落实《报告书》及本审批意见提出的各项生态保护、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前提下,工程建设的不利环境影响可以得到减缓和控制。公示期内未收到公众对该项目建设的反对意见。我局原则同意《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总体结论和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四、工程设计、建设及运行管理过程中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水环境保护及生态影响控制。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范围;施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施工机械、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经隔油沉淀池处理,临时场地降水地表径流、混凝土养护废水、桥梁施工废水等经沉砂池处理,回用于施工机械、车辆冲洗等不外排。运营期应加强路面径流雨水收集系统维护工作。
(二)加强大气环境保护。施工中落实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路面硬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道路定期洒水,控制车速;加强大型施工机械和车辆的管理,禁止使用尾气排放不达标的施工机械和车辆。运营期应加强路面清扫、定期洒水抑尘;加强绿化带绿化管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择运输路线,优先选用低噪设备,控制车速、鸣笛,减少对运输道路两侧居民影响,厂界设置临时隔声屏障。运营期完善交通标识管理,减少车辆拥堵状况;加强道路维修保养,保持路面平整;开展噪声跟踪监测,根据结果及时调整和完善保护措施,确保噪声达标。
(四)规范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施工过程中开挖剥离的表土和深层土分别堆放,待工程结束后回填过程先回填深层土,再回填表土,建筑垃圾及挖方等可以回收利用,其余不能回用按照城市管理和环境卫生部门的要求运往指定地点;沉淀池泥砂回用于施工填方利用;隔油沉淀池浮渣污泥、废机油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运营期加强道路垃圾清理,确保道路路面清洁。
(五)强化环境风险防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完备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按要求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配置必要的应急设备和器材,加大监控力度,严格执行应急报告制度,保障工程区域内水生态环境安全。
(六)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七)采纳《报告书》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五、你单位作为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开的主体,在工程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应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和渠道,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生态影响减缓措施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一并落实。工程建成后,应按规定程序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设施验收。若项目有关内容发生重大变动,应依法重新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分局、**(**)新****基地****分局负责该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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