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3月30日-4月3日我局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4月9日—4月15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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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机器人集成电关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文号:绵环审批〔2026〕75号,审批时间:2026年3月30日)
2.关于****智能底盘线控系统关键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文号:绵环审批〔2026〕76号,审批时间:2026年3月30日)
3.关于****低空飞行器动力系统关键零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文号:绵环审批〔2026〕77号,审批时间:2026年3月30日)
4.关于**市腾创****公司新型环保水泥制品生产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文号:绵环审批〔2026〕79号,审批时间:2026年4月1日)
5.关于中国****公司****公司采气三厂丰谷132井组地面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审批文号:绵环审批〔2026〕80号,审批时间:2026年4月2日)
6.关于**奥力达汽****公司新一代新能源汽车零配件智能化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审批文号:绵环审批〔2026〕81号,审批时间:2026年4月3日)
7.关于**市****公司盐泉镇生猪养殖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审批文号:绵环审批〔2026〕82号,审批时间:2026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