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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4-07
内****人民政府地块,位于**区顺河镇正东街43号,面积共为218.34平方米。地块四至界限为**高勇住房、陡坎;南至陡坎;****政府;北至陡坎(详见:拟确权范围)。****人民政府原会议室所在地,****政府原会议室修建于1995年,2021****政府****人民政府原会议室,****服务中心。
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若干规定》(2010修订)第十六条第二款、二十六条的规定和土地确权“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拟确定该地块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机关团体用地,****人民政府。
如对该宗地权属等有异议的单位(个人),请持相关证明材料于2026年5月10日前到****(**市**区**大道222号,联系电话:0832-****629),申请办理复查手续,逾期没有提出异议的,即依法确定该宗地为国有土地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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