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明之街工程勘察设计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招标人)为****,建设资金来自高新区财政,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与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市科教**天镜**侧
2.2建设规模:道路长235米,宽16米,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时速30km/h
2.3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 标段 序号 |
标段内容 |
招标范围 |
合同估算价 (万元) |
工期 (日历天) |
| 001 |
**明之街工程勘察设计 |
21.52 |
40 |
企业允许申请标段数:1 项目负责人允许申请标段数:1
2.4其他:
(1)设计范围:设计阶段的方案设计和估算、初步设计与概算、施工图设计,后期配合服务(施工图设计审查、设计交底、设计变更等施工配合及竣工验收配合等)。同时,也包含设计阶段的地勘,测绘和测量,配合甲方完成各项报批,包括过程中因业主、环境等原因的修改,达到最终审批要求。
(2)设计内容:包含不限于道路、排水、绿化景观、照明、交安设施、综合管线、多杆合一、海绵城市等,具体以招标人的要求为准。
3.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3业绩要求:/
3.4财务要求:良好;
3.5信誉要求:良好;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法人资格,具有完成本招标项目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和良好信誉。对于有行政隶属****集团****公司****公司不得同时申请;
(2)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②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投标人有以下情形的,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①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企业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③资格审查资料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的。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2家,且均须满足3.6条规定;(2)组成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必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须由牵头方委派;
(3)联合体成员方必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及以上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丙级及以上资质】;
(4)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且协议书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权利义务和职责分工,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均应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04月24日09时30分前(**时间,下同),登录请到新点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58.****.93/TPBidder/memberLogin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撤回与修改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2026年04月24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开标时间及地点:2026年04月24日09时30分(**时间),**高新区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电子标服务
5.3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入围方式及评标办法
6.1入围方式: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全部入围,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不满3家的,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6.2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文件。
7.其他说明:
7.1本项目勘察设计计费基数按建设项目单项工程费800万元计。参照《工程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 号)规定,工程类别:市政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附加调整系数为1.0,勘察设计费收费基准价为26.894万元,本次招标按80%设定最高投标限价为21.52万元。
7.2结算方式: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计价格[2002]10号)的基本收费标准*(1-中标下浮率)计取勘察设计费,取费基数以本项目经批准后的设计概算中的**工程费为基数;工程类别:市政工程,专业调整系数为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为0.85,附加调整系数为1.0。中标下浮率=(26.894万元-中标价)/26.894万元*100%。
7.3付款方式:设计人提交全部合格设计成果后付至签约合同价的30%,余款在勘察设计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并确定本项目勘察设计服务费结算价后一次性付清。
7.3招标人有权在投标人中标后对设计范围、设计内容作适当合理的调整,招标人有权合理地调整设计方案,所有调整均不补偿任何费用。
7.4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项目,请各投标单位仔细阅读**市公****分中心网页发布的相关要点,预先完善软件环境,确保能顺利操作网上不见面开标;标书代写
7.5不见面开标项目****交易中心现场参与开标,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高新区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https://58.****.93/BidOpening/bidhall/default/login.html)签到,并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投标文件解密,解密时间为15分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视为无效标书,不参与后续招标流程。
7.6请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日前随时通过**市公共****分中心板块、新点公共**电子交易系统V7.1(https://58.****.93/TPBidder/memberLogin)查看本工程可能发布的招标控制价、招标答疑、补充通知等的相关信息。
7.7本项目自行踏勘现场,投标人由于未踏勘现场导致的报价失误或对现场现状理解产生的歧义,其后果自行承担,采购人不承担任何因此产生的费用。
7.8投标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国泰新点技术人员唐工,QQ: ****24092。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
联系人:陈静 电话:0512-****0051
招标代理单位:
名称:****
联系人:金成佳 电话:0512-****6657、138****1531
邮箱:****@qq.com
地址:**市能源大厦11楼
9.本公告发布时间:2026年04月08日至2026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