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三台县工投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三台县2024年第一批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审批
四川-绵阳-三台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8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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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2024****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环评文件拟批复公示
发布时间:2026-04-0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县2024****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4月9日-2026年4月15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县2024****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

二、建设地点:**市**县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中辰全****公司

五、项目概况:为保障移民农耕生产和生活,助力区域经济发展,****拟在**县塔山镇松柏村、龙树镇白雀村、古井镇团结村、中新镇金鸡村、观桥镇碧波村、潼川镇**村、新鲁镇望柱村等县内7个乡镇的7个移民村,实施“**县2024****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代码:****),项目已于2024年12月开工,目前龙树镇、中心镇、观桥镇、潼川镇、新鲁镇、塔山镇6个乡镇工程均已建成,剩下古井镇未完工(剩余0.5公里渠道整治未完工),期间未办理环评手续,涉及未批先建,相关线索已移交生态环境执法部门,企业现办理环保手续。主要建设内容为:整治渠系工程共长13412.80米(①新鲁镇望柱村:整治1段渠道长708米;②古井镇团结村:整治4段渠道,1#渠道长2226米、2#渠道长204米、3#渠道长145米、4#渠道长1615.8米;③中新镇金鸡:整治2段渠道,1#渠道长1021米、2#渠道长1258米;④观桥镇碧波村:整治9段渠道,1#渠道长494米、2#渠道长246米、3#渠道长362米、4#渠道长178米、5#渠道长774米、6#渠道长202米、7#渠道长161米、8#渠道长404米、9#渠道长143米;⑤潼川镇**村:整治4段渠道,1#渠道长188米、2#渠道长146米、3#渠道长138米、4#渠道长207米;⑥塔山镇松柏村:整治4段渠道,1#渠道长1153米、2#渠道长221米、3#渠道长465米、4#渠道长70米;⑦龙树镇白雀村:整治1段渠道长683米),渠系配套建筑物共205处、涵洞80米,其中放水洞125个、沉砂池11个、检查井4个、人行桥53座、拦水闸12个,小型水源工程(工程整治25座山坪塘,整治1座提灌站,整治石河堰1处)、田间作业道共计488米、堡坎工程等其他工程,工程内容包括施工工区、临时工程、临时堆土场、施工道路、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废收集点)等。

项目总投资1208.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大部分工程已完工,施工期间基本落实了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生态等环保措施,未收到环保相关投诉,未发现工程造成生态环境污染事件。

(二)古井镇团结村剩余0.5公里灌区未整治,并位于三****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在施工区域应严控施工活动,设置施工红线,设置警示标牌,尽量将绝大部分施工活动控制在最小施工范围内,以减小施工活动对项目区周围植被和动物栖息地的直接影响范围;合理配置建设力量,优化施工工序,缩短项目在保护区内的施工时间,禁止夜间施工;增强施工人员的环境保护意识,对其加强野生动植物的宣传和教育,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提出的要求,落实影响消减和生态保护措施,做好工程建设及影响区域自然**和自然生态系统保护工作。

施工期间须加强废气、废水、噪声治理。在施工过程中运输车辆密闭,沿途禁止抛洒;施工场地做好洒水、洗车降尘措施,临时堆场应采用四周围挡及喷淋装置、上方设置防尘布。施工期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排放限值要求;施工区设隔油沉淀池,车辆、施工机械设备冲洗废水、基坑排水等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地降尘或设备冲洗,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附近生活设施处理,废水不外排;确切落实噪声控制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居民点等敏感建筑,运输车辆限速,敏感点禁止鸣笛,可采用临时屏障等减轻对敏感点的影响等,施工期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中相关要求;土石方开挖产生的弃土、弃渣按照水保方案及其批复(三行审水保〔2024〕029号)的要求处置,严禁随意抛撒;强化生态恢复过程中的管理和维护措施,施工完成后及时进行迹地恢复;严格按相关规范设计和施工,并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施工时应将环境风险防范措施作为工程监理重点工作,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如发生安全及废水泄露事故,立即实施应急监测,按要求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属于鼓励类。****改革局具文(三发改〔2024〕231号)批准项目实施;****水利局具文(**局〔2024〕176号)批准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项目符合《**省涪江流域综合规划》《**县水**综合规划》《**县“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等规划的总体要求。项目建设符合**县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809****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市涪****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8号楼A区)10-1号

邮编:621000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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