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仙村镇石新公**侧20.02亩地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年04月 08日至 2026年04月1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荔湖街景观大道北7****中心A区,邮编:
联系电话:020-****8751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局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区仙村镇石新公**侧20.02亩地块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区石新公路东往西方向辅道北侧 |
| 建设单位 | **** |
| 项目概况 | 项目拟选址**市**区仙村镇石新公路东往西方向辅道北侧,主要从事92#汽油、95#汽油及0#柴油的销售业务,设置了4个地埋式双层储油罐,其中汽油储罐2个、柴油储罐2个,****加油站,预计年销售92#汽油1790吨、95#汽油1130吨、0#柴油1825吨。项目总投资8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项目生活污水及清洗废水执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经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
| 公众参与情况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