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市****基地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 ||
| **省**市****基地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 ||
| 2026-04-08 17:12:57 |
(1)工程名称:**省**市****基地项目初步设计服务
(2)建设地点:**市寮步镇香市路和蟠龙路的交界处
(3)项目业主:****服务中心
(4)招标单位:****
(5)招标代理机构:****
(6)建设规模:本项目立足于国家非遗保护与文旅消费升级的双重机遇,依托**坚实的产业基础与寮步深厚的莞香文化底蕴,致力于打造一座复合型文化地标。项目总用地面积约22336平方米(约33.5亩),建设总建筑面积约6615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42067平方米,建设主要功能包括非遗展览、非遗演艺剧场、非遗教育实践、图书博览、非遗文创与工作坊等,地下建筑面积约24090平方米,建设展览、剧院配套、地下车库等。(最终建设规模及内容以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7)本次招标项目的初步设计服务期限:总服务期55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配合服务期:自取得初步设计成果文件(含概算)审批通过之日起,至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通过审查备案之日止。
(8)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约54661.00万元(投资金额以最终批复的文件为准)。
(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0)招标范围:(**省**市****基地项目)◆初步设计、□勘察设计,包括:□(1)工程勘察,/ 。◆(2)工程设计,**省**市****基地项目初步设计服务,包括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初步设计评审配合服务、概算评审配合服务、施工图设计配合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不限于:规划总平面、建筑、结构、给排水、消防、电气、智能化、通风空调、人防、装饰装修、幕墙、绿建及节能设计、海绵城市(含中水)、装配式建筑、基坑及边坡设计、室外工程(室外设施、附属建筑及室外环境、室外安装)、规划用地红线范围内道路(水电、各类管线、燃气管等预留接驳设计)、电子报批(初设,如有)、**分析隔音屏(如有)、低碳设计(如有)等。负责初步设计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校核、规划报批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等手续。◆(3)本项目属于民用建筑项目设计,其绿色建筑等级为:一星。□(4)其他,/ 。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基础资料和(◆初步设计、□勘察设计)任务书。
本项目由招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及《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委员会(共9人组成),其中3人****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6人专家于2026年03月31日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省**市****基地项目****委员会专家签到及身份对照表》、《**省**市****基地项目初步设计服务评标会议情况记录表》,其中: 为招标人专家代表,由招标人自行确定。 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出。
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一致推举 ****委员会负责人。
各评委的签到情况详见《**省**市****基地项目****委员会专家签到及身份对照表》。
1、2026年03月31日09时30分****交易中心开标室( 9 )召开投标会。
2、参加的投标人共6 家,经系统辅助审查,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投标人共 6 家,不符合要求的共 0 家。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3、在线签到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解密情况:至投标文件截止在线解密时间,共有6家投标人解密成功,0 家投标人未解密或未解密成功。详见:招标工程投标资审及解密结果表。
4、通过系统辅助审查并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共6 家。
5、投标人提出异议情况:无。
6、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为6 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当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人小于或等于15家时,在开标结束后,招标人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且解密成功的投标文件打包并导入评标系统。
7、投标会到会各方均无异议。
(1)评标时间:2026年04月01日09:30 时至2026年04月01日14:30时。
(2)评标地点:****交易中心评标室(15)。
五、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招标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
**松****开发区****建设局(监督部门)
****公证处(公证机构)
评标委员会,成员:详见第二条“评标委员会组成情况”。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省**市****基地项目初步设计服务评标会议情况记录表》。
六、进入评标环节的投标人一览表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 1 | ******公司 |
| 2 | ****研究院****公司 |
| 3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 4 | **市****总院有限公司 |
| 5 | **** |
| 6 | ****公司 |
七、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技术标部分: 无 。
商务标部分:有,****公司报价不符合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第5.4.(6)款否决投标。
价格标部分: 无 。
评审情况详见附件。
八、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4.1.1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 | 技术部分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
| 4.1.2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编制 | 商务部分编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款的规定。 |
| 投标报价 | 投标函附录或报价信封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或报价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且一致。 | ||
| 投标文件字迹 |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 ||
| 投标文件唯一性 |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 ||
| 其他内容 | 投标文件提供的企业及人员资格与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内容发生实质性改变。【资格预审项目适用条款】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 ||
注:评标委员会无需对上述“评审因素”栏目内容中涉及有关企业在**市公共**交易企业库建档情况进行评审。
| 条款号:4.2.1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标准(75分) | |||
| 序号 | 评审分项 | 分值 |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
| 1 | 对本项目的了解及解读 | 15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的了解详细、清晰及完整性,项目解读的清晰、合理及科学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2 | 总体设计思路(构思) | 15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设计思路清晰、合理及科学性,兼顾经济效益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3 | 设计进度安排及质量保证体系 | 10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合理可行性,满足各阶段要求情况;进度、质量保证措施合理可行且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4 | 对本项目设计重点、难点的理解及合理化建议 | 15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设计的重点和难点的分析全面性,条理清晰性;对关键问题的建议合理性,解决方案完整、经济、安全且措施得力情况。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5 | 后续服务承诺 | 10 | 评审内容:后续服务人员配备、经验丰富情况,设置现场服务点、配合工程变更、上会汇报等后续服务工作的措施合理、具体可行及可操作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6 | 投资控制 | 10 | 评审内容:对本项目投资控制内容清晰、完整及合理性。 根据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相应内容对比评审,视优劣程度酌情打分,优者得高分;无此项内容得0分。 |
| 7 | 技术部分 页数要求 | 不扣分或 扣5分 | 技术部分页数小于或等于 200 页不扣分;技术部分页数大于 200 页,扣5分 |
注:
1、分数出现小数点时,可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上述“评审分项”各分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3、当用于团队招标时,技术标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一般不高于30%。
| 条款号:4.2.2商务部分详细评审标准(25分) | |||
| 序号 | 评标项目 | 分值 | 评分标准 |
| 1 | 企业类似业绩 | 5分 |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起承接过的设计类似业绩: (1)投标人2021 年1 月1 日至今承接过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的,每项2.5 分; (2)投标人2021 年1 月1 日至今承接过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的,每项 1分,本分项最高得3分。 注:①有效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时间为准,一个合同为1 项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②有效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如有)或合同关键页(能反映设计建筑面积等主要内容和合同双方盖章页)。③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 |
| 2 | 企业业绩获奖 | 6分 | 投标人2021年1 月1 日至今承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 (1)获得国****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2 分; (2)获得省级(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 分,本分项最高得3 分; (3)获得市级(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0.5分,本分项最高得1.5分; [注:①颁****政府、建****行业协会(学会);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得奖项目按高分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分;④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或联合体成员提供的业绩均可作为评审依据。] |
| 3 | 拟投入本工程设计主要岗位人员情况 | 4分 | 项目总负责人:(2.5 分) 1、除了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一《工程设计主要岗位人员基本要求表》外,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得0.5 分; 2、项目总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起作为设计负责人负责过建筑面积≥6.6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的,得1分;作为设计负责人负责过建筑面积≥4.3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业绩的,得0.5 分;本项最高得1 分。 3、项目总负责人承接的设计类似业绩中2021年1月1日至今获得国****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1分;获得省级(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0.5 分;获得市级(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0.25 分;本项最高得1 分; |
| 其他各专业负责人:(1.5分) 其他各专业负责人同时具备相应专业注册工程师及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担任的,每人得0.5分;本分项最高得1.5分。 (若同一专业拟配多个负责人仅计一人得分) | |||
| 4 | 价格评分 | Y= 10 | 价格标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Gn-T|×100÷T×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到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时,H=h;本次招标h=(0.1),取值区间为[0.1,1]。 本项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
| 1、设计类似业绩是指 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2、类似业绩应提供合同文本原件扫描件,时间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1个合同文本为1项业绩,按最高分项计算、不可重复计分(评分标准另有约定除外);合同文本应含:项目名称,甲、乙方单位名称,设计工作内容、工作时间,甲、乙方单位签约人签名及单位公章等内容。否则,不予认可该项目业绩。 3、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其中业绩获奖按最高奖项只计算一次,不重复计算。 4、获奖人员获奖情况需提供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获奖证书的颁发****政府、建****行业协会(学会),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获奖证书必须体现获奖人员名字。 5、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6、方案招标时,商务部分(不含价格评分)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不高于15%。 | |||
九、经评审的价格或评分比较一览表
| 序号 | 投标人暗标编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 | 技术部分详细性评审 |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 | 商务部分详细性评审 | 价格部分详细性评审 | 总得分 | 名次 | 备注 |
| 1 | 投标单位1 | ****公司 | 通过 | 69.03 | 不通过 | / | / | / | ||
| 2 | 投标单位2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58.50 | 通过 | 11.25 | 9.66 | 79.41 | ||
| 3 | 投标单位3 | **** | 通过 | 66.07 | 通过 | 10.50 | 9.32 | 85.89 | 2 | |
| 4 | 投标单位4 | ****研究院****公司 | 通过 | 58.08 | 通过 | 15.00 | 10.00 | 83.08 | 3 | |
| 5 | 投标单位5 | **市****总院有限公司 | 通过 | 57.85 | 通过 | 10.00 | 9.66 | 77.51 | ||
| 6 | 投标单位6 | ******公司 | 通过 | 66.09 | 通过 | 15.00 | 9.83 | 90.92 | 1 |
十、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排名 | 备注 |
| 1 | ******公司 | 1 | |
| 2 | **** | 2 | |
| 3 | ****研究院****公司 | 3 | |
| 4 | ****研究院有限公司 | 4 | |
| 5 | **市****总院有限公司 | 5 |
注:以上名单按投标文件的最终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序。
十一、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
1、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四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的定标候选人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定标候选人:****;
定标候选人:****研究院****公司;
定标候选人:******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担保。
十二、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