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港**港区铁水联运一期工程施工监理项目”(招标编号:****)作出如下澄清修改:
1、招标文件第五章 委托人要求“项目概况”中增加如下内容:
本工程陆域(一期)新征用地面积约 315.6 亩,结合码头平面布置及**港大道的走向,**港大道西侧为散货堆场区、汽车卸料区、件杂堆场区、仓库堆存区和港区综合办公楼及宿舍食堂。散货棚采用单层钢网架结构进行全封闭,本期建设散货堆场面积约 42300 ㎡,预留散货堆场面积42300㎡。规划件杂堆场约5.2万㎡,本期临时实施面积为26280 ㎡。港区生产辅助设施结合功能需求布置在港区内的不规则地带,充分利用土地。港内道路呈环形网状布置,主干道宽 15-24m,支路宽9-12m。
2、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投标人获奖”中:标书代写
“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或水运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项目,获得一次省级及以上的得 5 分,最高得10分。获得地市级的得2分,最高得6分。”修改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时间以颁奖时间为准),投标人监理的房屋建筑工程或水运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项目获得行政主管部门或在国****协会(或学会)颁发的优质工程奖的项目,获得一次市级及以上的得 2 分,最高得10分。”
3、更改部分以此次澄清公告内容为准。招标文件(澄清公告)内涉及上述修改内容的,均按上述要求进行统一修改,本招标补充文件中不再一一赘述,以补充公告附件答疑澄清文件为准制作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4、本次澄清修改影响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故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开标)时间及地点变更为:2026年4月24日9时15分、****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八室。标书代写
招标单位:****
代理机构:****
日期:2026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