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市****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6-04-08
根据****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本机关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6 年04月08日至 2026 年04月1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机关反映。
联系地址:城南一路218-226号第六幢2楼环保室,邮编:528455
联系电话:0760-****7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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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机关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重大变动)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南区街道 |
| 环评机构 | **市环创****公司 |
| 项目概况 | ****原有项目位于**市小榄镇坦背村沿**路66号,项目批复文号为中(升)环建表(2020)0014号,项目主要从事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年处理建筑垃圾1万吨,年产石粉9000吨,尚未验收投产。由于发展需要,项目拟重新选址并调整产品产能,属于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项目重新报批环评文件后,原环评及中(升)环建表(2020)0014号批复相关内容不再建设实施。 重新报批后,****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拟建于****区树涌村沙田“园山”厂房B、厂房C。项目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用地面积15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1635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年处理建筑废弃物30万吨,年产再生骨料18.5万吨、混合料83334吨。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标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中****公司处理集中处理;路面清洁废水、车辆清洗废水、水洗废水、初期雨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水洗工序及喷淋洒水;喷淋洒水用水全部蒸发,不外排。 2、废气无组织排放须从严控制,可以实现有效收集有组织排放的废气须以有组织方式排放。 3、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4、危险废物分类并委托给具备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机构处置,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或处理,按规定对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处置。 |
| 公众参与情况 | **市****执法局在项目受理公告期限内未接到公众反馈意见。 |
| ****政府 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 措施承诺文件链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