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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局
2026-04-08
发布时间:2026-04-08 09:14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有关环保措施的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800吨拉链头、3000万米拉链搬迁项目 | **市上溪镇伟亚路5号 | **** | ****投资500万元,将项目整体搬迁至**市上溪镇伟亚路5号进行生产。项目搬迁完成后全厂主要生产设备为压铸机、拉链头组装机、喷漆滚筒、冲床、剪带机、上止机、插销机、上拉头机、冲孔机等拉链生产设备170余台,项目建成后形成年产800吨拉链头、3000万米拉链的建设规模。 | 未进行公众参与调查 | 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环保防护措施。 | 1.废水:采用雨污水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纳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内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调漆、滚喷废气经整体密闭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熔化、压铸脱模废气收集后经“水喷淋+干式过滤+布袋除尘+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0米以上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科学合理布局,优选低噪声设备,对高噪声设备采取有效隔音降噪措施,加强设备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4.固废:妥善处置各类固废。废原料包装桶、废抹布及废劳保用品、漆渣、喷淋废液、废过滤棉、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活性炭等属于危险固废,收集后委托有资质单位代为处置;一般废包装材料、炉渣、金属渣、废钢带、收集的金属粉尘、废布袋等收集后,实行**化再利用,严禁随意堆放、抛洒;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日产日清。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时间: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4月15日
联 系 人:****环境局**分局行政审批与辐射科
联系电话:0579-****0072
通讯地址:**市望道路300****中心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